水行政主管部门 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指导手册 (2023年版) 水利部监督司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
前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 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 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 履职情况巡查持续开展,坚持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监督 保障作用。
为指导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工 作,进一步提高履职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细化和规范巡查 工作流程和巡查人员行为,明确巡查工作方法,水利部监督 司会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在总结履 职巡查工作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水利部令第52号发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水建【1997]339号)、《水利监督规定》(水监 督【2022】41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办监督【2019]211号)等, 修订完成《永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指导手册 (2023年版)》。
本巡查指导手册适用于水利部组织开展的水行政主管 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 主管部门可结合自身巡查工作体制机制和特点参考执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检查范围和事项. 二、职责分工.. 三、主要依据.. 四、成果运用.. 第二章巡查工作程序. 一、查前准备.. 二、现场检查... 三、问题认定.. 四、信息报送. 10 五、问题整改. 11 六、责任追究.. 12 第三章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主要依据... .13 一、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13 二、检查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7 第四章工作要求. 33 一、巡查工作要求... 33 二、巡查成果工作要求. 35 三、工作纪律要求.. 35 第五章专家考评及资料归档 37 一、专家考评... 37 二、资料归档.. 37 附件.. 38
第一章总则 一、检查范围和事项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 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情况。
检查事项主要包括:检查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 监督管理情况及相应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 况。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职责 水利部监督司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水行政主管部门质 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工作。
组织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 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质安总站)制定《水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详见附件1)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工作 总计划,印发巡查通知,审核并印发巡查整改通知(“一省 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及依据职责权限实施责任追究或提 出责任追究建议等工作。
部质安总站承担全国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 况检查具体工作。
具体负责拟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 职巡查年度工作总计划和《评价细则》,具体实施水行政主 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形成巡查成果并报水利部监 督司审核,参与跟踪落实巡查整改情况等工作。
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年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 1
职巡查工作总计划,参加或受委托自主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 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形成巡查成果并报水利部监督司审 核、跟踪落实巡查整改情况等工作。
(二)巡查人员职责 巡查工作实行巡查组长负责制,巡查组长原则上由司局 级在职人员担任,对巡查工作成果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为: 审定现场巡查工作方案;主持巡查组内部会议和业务讨论 会、与被巡查单位座谈会及交换意见会等;指导专家和助理 按要求提交巡查成果,审定巡查交换意见稿及巡查报告;负 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和监督。
巡查组员需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或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现场质量 管理经验,熟悉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技 术标准。
巡查组员按工作分工开展现场检查,提出检查意见 及建议,对提出问题的准确性负责。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按 照分工完成现场检查工作,按要求提出工作成果;参加巡查 成果讨论会,对提出的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检查结果, 依据《评价细则》对被巡查单位进行赋分;对巡查发现的问 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业务指导和帮扶;签订 廉洁从业承诺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
巡查助理一般由在职人员担任,原则上具备中级专业技 术职称,熟悉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使用,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 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公文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其主要职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