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深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办标(2020]38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总站以全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联合浙江省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浙江省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 标(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 造价指标体系与数字化应用项目的建设,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完善的浙江省工程 造价指标体系构架,深化拓展工程造价成果的转化应用,全面提升工程造价改革的实战实 效,积极打造浙江省工程造价数智化新高地。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整体项 目造价指标和单项造价指标、专项造价指标、造价指标单元、典型工程造价指标、造价指标 程造价数字化平台新样板奠定扎实的基础,并为持续推动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 做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3年7月
总说明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合浙江省财政 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制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指标")。
本指 标使用说明如下: 一、本指标以国家现行计价与计量规范,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国家及浙江省现行 工程建设标准等为依据,以近年来浙江省典型工程计价成果数据为测算基础,进行综合分 析后编制。
二、本指标可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审核(审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 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市场各方主体在项目决策、投资控制、快速报价等方面的参考。
三、本指标为建筑安装工程全费用造价指标,不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建筑 安装工程全费用造价指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不 包括优质工程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等暂列金额。
四、本指标包括整体项目造价指标、单项造价指标、专项造价指标、造价指标单元、典型 工程造价指标和造价指标动态运用。
五、本指标测算的价格基期为2022年7月(工具式脚手架专项增量造价指标除外)。
六、本指标房屋建筑工程测算项目类型包括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学 校项目、综合医院项目;市政工程测算项目类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跨河简支梁桥) 管网工程(排水)。
其中: 1.保障性住房项目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 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限定租金或销售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 下收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 员,满足其基本居住需要的住房。
本指标所指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建设规模800户以内的 住宅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住宅楼、单独的配套服务及附属用房、室外附属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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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项目是指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学校。
本指标所指的学校项目为幼儿 园、中小学校(小学、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包括教学楼、办公用房、图书馆、宿舍(公寓) 单独的配套服务及附属用房、室外附属工程等。
3.综合医院项目是指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的综合医院。
本指标所指的综合医院 项目是指建设规模为800~2000床位的医院,包括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办公用房、单独 的配套服务及附属用房、室外附属工程等。
七、本指标为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具体应用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动态调整,使用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至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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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整体项目造价指标和单项造价指标 说明 2 第一节房屋建筑工程整体项目造价指标和单项造价指标 4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 4 二、学校项目 三、综合医院项目 16 四、装修做法参考 22 第二节市政工程整体项目造价指标和单项造价指标 23 一、道路工程 23 二、桥涵工程(跨河简支梁桥) 25 三、管网工程(排水) 27 第二章专项造价指标 说明... 30 第一节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造价指标 31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专项造价指标 31 二、通用安装工程专项造价指标 32 第二节市政工程专项造价指标 33 一、市政道路路基处理专项造价指标 33 二、市政智能交通系统专项造价指标 33 第三节绿色建筑增量专项造价指标 34 第三章造价指标单元 说明. 38 第一节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标单元 39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 39 二、通用安装工程 41 第二节市政工程造价指标单元 44 一、道路工程 +1± 44 二、桥涵工程 45 三、隧道工程 46 四、河道护岸工程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