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定额编制规定 JTS/T111-2024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24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工程定额编制规定》的公告 2024年第36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定额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 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11-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定额 编写规定》(JTS111一2013)同时废止.
《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答复.
《规定》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 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4年7月31日
修订说明 修订说明 本规定是根据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对 《水运工程定额编写规定》(JIS111一2013)自发布实施以来,对统一水运工程定额 编写要求,提高定额的编写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水运工程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发展, 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的方式方法逐步完善,编制要求也逐步提高,为更好地适应水运工程定 额标准编制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工程建设有关法规,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实 际情况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要求,经深人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对《水运工程定额编 写规定>(JTS111-2013)进行了修订.
本规定共分7章6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工程定额、费用定额、专业服务定 额和造价指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修改标准名称为《水运工程定额编制规定》,调整了标准章节安排和有关内容.
2.将原标准中关于定额编写文字、数字、符号、公式、图片等书写格式要求的内容进行 了删减,相关内容统一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标准编写规定》(JTS101)的有关 规定.
3.规范了工程定额、费用定额、专业服务定额和造价指标的编制要求.
本规定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主要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焦从松张宝华 2术语:王岩田丽杰 3基本规定:宋凯王岩 5费用定额:王岩宋莹赵紫剑 6专业服务定额:张宝华张笑 7造价指标:焦从松田丽杰贾楠 附录A:张宝华王岩 附录B:焦从松宋凯主岩 附录C:张宝华王岩 附录D:王岩田丽杰 附录E:张宝华贾楠 附录F:张笑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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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定额编制规定(JTS/T111-2024) 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定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 2618号,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邮政编码:300456,电话:022-59812676),以便 再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