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应急[2023]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自然 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 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应急管理部等 12部门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有关意见,指导 和规范各地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应急管理 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 划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因地 制宜,积极探索,深人实践,及时总结经验,有关重要 情况请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和自然资源部。
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 2023年12月22日
目录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三、技术要点 12 四、主要成果 15 附件:规划文本参考提纲 17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 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应急管理部等 12部门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有关意见,指导 和规范各地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科学 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促进构建全 国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规划目的 基于灾害事故风险、应急避难需求和可用应急避难 资源等分析结果,科学确定本行政区应急避难场所分级 分类布局和功能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资 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疫/战)综合利 用、管护使用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二)规划原则 贯彻新发展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 维,适应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健全完善国家应急管 理体系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最大限度保障 1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将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作为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必要前 提,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分级分 类,科学规划设计本行政区适宜级别类型的应急避难场 所,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突出区域风险特征。
突出不同区域特点和灾害事故 特征,充分考虑当地地理地质环境、气象水文条件和人 口分布、土地资源、城乡产业布局、公共设施与场地空 间等因素,做好本行政区安全风险分析,合理确定应急 避难需求。
统筹资源共建共用。
融人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 略等,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平急、平疫、平战结合, 加强防灾防疫防空应急避难资源,以及公共文化、教 育、体育、旅游和城乡基础设施等融合共建共用。
(三)方向重点 科学布局各级各类应急进难场所。
按照分级负责、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调度资源的原则,在遵循国土空间 规划、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评估的前提下,以社区生 活圈为基本安全单元,合理规划省级、市级、县级、乡 镇(街道)级和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
按照建筑及场地类别、总体功能定位,以及避难时长、 避难种类、避难面积、避难人数、服务半径和设施设备 物资配置等,科学设置室内型和室外型、综合性和单一 2
性,以及紧急、短期、长期应急避难场所。
可根据特殊 需求及功能需要设置特定应急避难场所。
统筹利用各类应急避难资源合理建设。
新建应急避 难场所与新建城乡公共设施、场地空间和住宅小区等同 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改造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 用学校、文体场馆、酒店、公园绿地、广场,以及乡镇 (街道)和村(社区)的办公用房、文化服务中心等公 共设施和场地空间合理调整;通过政府组织评估、指定 等方式,充分利用集贸市场、文旅设施、福利院、农村 空旷场地等资源设置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新建和改造应 急避难场所应结合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防灾 防疫防空等多功能兼用进行设计,或为其预留必要功能 接口。
如强室内型、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新建、改 造和指定应急避难场所,优先规划建设室内型、综合性 应急避难场所,并提高安全性和舒适水平,适应多灾 种、跨区域、长时间应急避难需要。
2025年底前,综 合性应急避难场所至少可满足本行政区所需应急避难总 人数的60%,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 纳避难人数的20%:2035年底前,与中国式现代化相 适应的本行政区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全面建立,满足城乡 人口避难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
加强城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
通过综合评 估,对城镇地区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存在功能不足、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