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 浙建建【2018]6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健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造 价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 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 [2017]166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 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 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等8项工程计价成果(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颁发,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8版计价依据是指导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峻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墓定等的 依据。
规费取费标准是投资概算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 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 准费率的30%。
当规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再另行发文规定。
二、2018版计价依据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 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 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 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同时停止使用。
同或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仍按2010版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涉及后续人工费动态调整 的,统一采用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四、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版计价依据的贯彻实施工作, 1.
造价管理机构在2018版计价依据贯彻实施中要加强管理,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 保2018版计价依据的正确执行。
2018版计价依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9日 2
总说明 一、《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 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算规范》GB5086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和《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 定额》(2010版)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共分十三册,包括: 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工程; 第二册高架桥工程; 第三册地下区间工程; 第四册地下结构工程; 第五册轨道工程; 第六册通信工程; 第七册信号工程; 第八册供电工程: 第九册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第十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车辆基地工艺设备; 第十二册拆除工程; 第十三册措施项目。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 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城市轨道 交通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城市轨道交通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 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 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 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但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分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每 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其中土石方工程 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2.本定额中人工单价,按一类人工125元/工日,二类人工135元/工日计取。
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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