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3.040.10 T 3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951-2019 代替GB/T19951-2005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静电放电 抗扰性的试验方法 Roadvehicles-Disturbances testmethods for electrical/electronic ponent from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SO 10605:2008,Road vehicles-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al disturbances from electrostatic discharge,MOD) 2019-06-04发布 2020-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19951-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951-2005,本标准与GB/T19951-2005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术语进行了调整(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试验条件和试验场地、放电模式(见第4章、第5章和第7章); 一对试验设备的规定上有较大的修改(输出电压、放电电阻,规定的设备品种减少)(见第6章, 2005年版的第4章); 一对试验方法做了较大调整,包括零部件带电试验方法和整车试验方法(见第8章和第10章, 2005年版的第5章和第6章); 对试验结果评价和试验报告的要求做了调整(见第8章、第9章和第11章,2005年版的 第5章~第7章); 置和试验程序”,对设备的校准和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进行具体说明(见附录B、附录D和 附录E); 将功能特性状态分类改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C,2005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1SO10605:2008《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1SO10605:2008相比结构调整如下: 6.3下不再设条; 9.3.3下不再设条; 增加9.3.7; 删除C.3和C.4; 原文附录F的内容调整为附录E。
本标准与1SO10605:2008存在技术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 直单线(1)进行了标示。
本标准与1SO10605:2008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删除ISO 7637-1和 ISO 11452-1; ●增加引用GB/T29259-2012 GB/T29259一2012中已包含了静电放电、人体静电放电模型、参考平面和静电放电模拟器 (发生器)术语,将原文3.5、3.6、3.7和3.10内容删除。
-为清晰描述接触放电电流波形,也为便于理解表2中:和的含义,参照有关标准在表2下面 增加图3"接触放电波形参数示意图”,后续图号按顺序变化。
增加了部件试验后的功能要求,作为试验后的结果判定,见9.3.7。
-原文6.3.2内容为不必要赞述,且易引起误解,因此给予副除。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 纳人了ISO10605:2008/Amd1:2014和ISO 10605:2008/Cor.1:2010的修正内容,这些修正 内容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双线()进行了标示;
GB/T 19951-2019 为便于理解,对表2中电流/试验电压(A/kV)给出了注释说明; 一原文中8.4.5对试验电压的描述与8.3.6相同,本标准不再重复描述,改为引用8.3.6,9.3.3、 9.3.4、9.3.5、9.3.6、10.3.3都按此方式处理; 删除原文附录B中图B.1c)剖面图中对"1"的注释,同时将“1"修改为"M3螺丝孔”: 为保持电磁抗扰系列若干标准之间对功能特性状态分类(FPSC)表述和理解的统一,对附录C 的功能特性状态分类(FPSC)内容直接引用GB/T33014.1: 原文的附录E"空气放电发生器的验证原理”与标准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都没有直接关系, 且原文编写极不规范,给予副除。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苏州泰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 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长春汽车检测中心、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上海电器科学 研究院、延锋伟世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乘用车公司、上海汽车商用车技术中心、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