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6-29-02-04 公路养护工 (202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职业编码:6-29-02-04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 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 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 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 思想,对公路养护工从业人员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职业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 版)》进行重新定义:对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普通受教育 程度、培训参考时长、申报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基本要求:确定了符合现阶段本职业技能水平的职业守则 和基础知识。
一工作要求:公路养护工设置五个等级7个职业功能,根据 工种的职业功能重新明确了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浙江公路技师学 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 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青海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鸿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欧阳伟、王立争、 了
职业编码:6-29-02-04 唐杰军、姚士新、毛刚、晏杉、蒋玲、张立、熊延华、陈湘清、高 世清。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长大道路养护有限公司、中铁建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北 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职业 交通技术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中路交科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审定人员有:董雨明、凌云、邱念领、张宾、申莉、崔凌秋、 刘晓娟、王畅乐、王小兵、蔡小秋、王福恒、宋欣冈。
五、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和审定。
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王 小兵、张灵芝,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李辉,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杨 亮、蔡小秋等专家的指导,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2025年3月18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 公厅关于壤布客运车辆驾驶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9号)公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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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6-29-02-04 公路养护工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① 1.2 职业编码 020-67-9 1.3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和设备,管理、维护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 机场场道工程设施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
1.6职业能力特征 四肢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和空间感:具有学习能力。
①本职业不区分工种,将道路巡视养护工、桥梁造视养护工、隧道造视养护工三个 工种合并为公路养护工。
职业编码:6-29-02-04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标 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0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 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