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正式版 CH/T 2007-2001 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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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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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7.040 A76
备案号:843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CH/T2007-2001
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the third and fourth order traverse
2001-03-05发布
2001-04-01实施
国家测绘局发布
本标准根据《国家三角测量与精密导线测量规范》中有关导线测量部分,并顾及城市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的有关要求编写。其技术内容属国内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三、四等导线测量精度与GB/T17942《国家三角测量规范》中相应等级的测量精度要求相同,部分技术要求也参照该标准执行。
本标准2001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肖学年、姬恒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导线测量方法布测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网的原则、方法和精度要求。适用于国家三、四等导线测量。工程测量、城市测量和地籍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前,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7942一200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12898一19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6818一1997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JJC703一1990光电测距仪检定规程
CH8001一1991光电测距仪检定规范
CH/T2002一1992导线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1002一19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3一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CH/T1004一1999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3总则
3.1一般规定
3.1.1三、四等导线测量是一、二等大地网进一步加密的一种常用方法,多用于地形复杂、通视困难及不易布设三角网的地区。
3.1.2三、四等导线测量中最弱边的边长相对中误差和方位角中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三、四等导线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和方位角中误差
3.1.3三、四等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三、四等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1.4所有三、四等导线点均须以国家水准网为基础,用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方法测定其高程。所有导线点的高程均以其中心标石的上标志为准。
3.1.5三、四等导线测量使用的仪器
3.1.5.1三、四等导线测量须使用精度不低于DJ2型光学经纬仪(或电子经纬仪)和不低于Ⅱ级测距仪,以及相应等级的全站型电子速测仪(以下简称全站仪)进行。全站仪精度等级的确定参照GB/T17942《国家三角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1.5.2用于三、四等导线测量的仪器及附属设备、气象观测仪器(表)均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测量工作。
3.1.6三、四等导线测量的记簿
3.1.6.1三、四等导线测量应优先采用电子记录方式。其技术要求应符合“CH/T2002”的要求。
3.1.6.2当全站仪使用存贮卡记录时,须经转换,使其存储、输出和输入格式以及测站信息等其他必要的信息格式符合“CH/T2002”的规定要求。存贮卡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6.3采用手簿记录时,须一律使用铅笔现场记录在测量手簿上,严禁凭记忆补记。字迹应整齐、清晰,手簿中各项记事项应填写齐全。手簿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涂改、擦改或转抄,对原始记录有错误的数字和文字,应认真核对后以单线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数字和文字,并注明原因。角度读数中,分以下数据;距离读数中,厘米及以下数值不得更改。不得有相关数字连环划改。对作废的记录,亦应用单线划去,并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记录于何处。重测记录应加注“重测”二字。
3.1.7三、四等导线测量观测时间
三、四等导线测量观测时间,宜在日出后1小时左右至日落前1小时左右,且通视及大气条件良好,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夏季中午大气湍流剧烈使目标不稳定时,应停止观测。
3.2三、四等导线的布设
,3.2.1三、四等导线的布设应视测图、工程等需要而定,宜附合在高等级大地点上,布设成附合导线形式。·
在高等级大地网内布设几条附合导线时,应尽可能布设成网。
3.2.2三、四等导线宜逐级布设,如有特殊要求,可在高等级大地网内直接布设四等导线,且宜布设成带有结点的导线网。
3.2.3附合导线宜布设成等边直伸状,导线边的倾角不宜过大。导线边不宜超过10条,相邻边长之比不宜超过1:3。
3.2.4导线边长选择可视使用的测距和测角仪器的性能和所需导线点的密度而定。当条件允许时,应采用较长的边长。
3.2.5当三、四等导线做为测区的首级控制时,须布设成网形。
3.2.6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结点与结点之间的导线边数不应超过7条。
3.2.7当导线的平均边长较短,附合导线边数超过10条时,应提高测角精度。
3.3采用基准
3.3.1国家三、四等导线测量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其平面坐标采用高斯一克吕格平面坐标系统,各等级导线点均应计算出高斯平面的6°带或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
3.3.2国家三、四等导线测量的高程采用正常高程系统,由1985国家高程基准起算。
4技术设计与选点
4.1技术设计
4.1.1三、四等导线布测前应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应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采用野外踏勘和图上设计相结合的方法,以获取最优的布设方案。
4.1.2技术设计前应收集的资料包括测区内已有的大地测量成果资料,测区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区内有关气象、水文、地质、交通等方面的资料。
4.1.3技术设计完成后,应编写技术设计书,其格式、内容、要求与审批程序应符合“CH/T1004”的要求。
4.2选点
4.2.1在完成图上设计后,应实地选点。将图上设计的点位到实地进行检查确定。因特殊情况需更动原计划时,应及时将改变情况上报。
4.2.2点位要求
4.2.2.1导线点须通视良好,便于观测,易于发展和使用,且稳定和便于保存。
4.2.2.2导线边须适合光电测距仪测边。应避开大面积水域、强电磁场等水利条件。视线应超过和旁离障碍物1.5m。
4.2.2.3导线边须适合测角,没有明显旁折光影响。
4.2.2.4导线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若两端点的高差是用对向三角高程方法测定,则高差的限差应符合公式(1)的要求。
内容索引:
前言
1范围…(1)
2引用标准…(1)
3总则………(1)
4技术设计与选点·(3)
5造标和埋石(3)
6仪器检验·(4)
7水平角测量(6)
8距离测量(7)
9高程测量·(9)
10导线测量成果的验算、检查和验收……·(11)
附录A(标准的附录)电磁波测距边长的修正和改算(13)
附录B(提示的附录)全站仪外观和键盘功能的检验(15)
附录C(提示的附录)全站仪工作电压显示的正确性检验·(16)
附录D(提录的附录)全站仪照准部旋转正确性的检验……·(17)
附录E(提示的附录)全站仪测距轴与视准轴的重合性的检验…………·(18)
附录F(提示的附录)全站仪倾斜补偿器的零位误差,补偿范围和补偿准确度的检验………………(19)
附录G(提示的附录)全站仪存贮卡的检验方法及要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