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资信评价标准 1.专业技术力量。
(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 6 人
(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 3 名咨询工程师(投资) 和至少 1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工程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 6 年。
2. 合同业绩申请评价的专业近 3 年全部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 少于 15 项。
3. 守法信用记录: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 没有下列情形:
(1)列入工程咨询“黑名单”的
(2)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 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的
(3)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 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 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 3 年考虑到工程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可以申请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
预评价的标准为: (1)单位 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 4 人
(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 少 3 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 1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 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 1 年后自动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