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2002)109号.pdf
附件大小:0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rar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匿名用户
分享时间:2015-05-06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2002)1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保证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办案的特点和专业技术的需要,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种案件过程中,专门用于侦查、审讯、指挥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