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政结算问题:关于17年4月开工,18年7月竣工,20年5月审计项目的税金问题



问题专业:市政,结算,
  提问日期:2020-06-15 17:05:07


网友“15583339051”提问内容:


17年4月开工,18年7月竣工,实际时间是18年4月项目施工完成,合同也是18年4月完工,但由于甲方原因,至18年7月才至现场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后至2020年4月项目一直未送审计,投标时税金是11%,现在送审后,审计要求按9%计取,请问下合理吗?如何与审计沟通呢?


业内专家“”回复:


国家政策变化按照9%结算,如在结算时已经支付过工程款,并且按11%开的票,开过工程款的票税费增加2%。如:某工程含税1000万元(投标11%),在结算前已经开票付的工程款为含税200万元(11%),结算1100/1.11*1.09+200/1.11*0.02=1083.78万元。我们已经都审了很多这么的税费调整,基本都同意调整,你们只能争取已经付过款的多的税费。(参考文件有清单计价规范、结算暂定办法、13版合同通用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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