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向造价咨询的前辈请教一个问题!!-广东土建装饰水利资料



问题专业:土建,装饰,水利,资料,
  提问日期:2020-09-15 14:22:52


网友“一座陳池”提问内容:


公司接到一个关于工程造价鉴定的服务项目(诉讼过程需要,需提交法院的报告),但是委托单位为这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我查了《GBT 51262-2017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内容下面截图,我想问的是,建设单位是不是不能作为委托方来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出具鉴定报告!!土建,广东,水利,装饰,资料,答疑:向造价咨询的前辈请教一个问题!!-广东土建装饰水利资料


业内专家“大海”回复:


甲乙双方委托得到的鉴定结果,没有法律效应。

争议双方诉讼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或工程造价单位出具鉴定报告,才有法律效应。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