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请大师指点:清单计价合同没有约定下浮,重新组价是否下浮-江苏结算审核



问题专业:结算,审核,
  提问日期:2021-01-31 16:32:51


网友“锐意进取”提问内容:


 合同约定

费用结算原则:

1、清单计价中人工单价按照本任务通知单注明的开工日期当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标准执行。

2、清单计价中材料单价按照本任务通知单注明的开工日期当月《宿迁工程造价管理》执行,对于《宿迁工程造价管理》中没有的材料单价以双方询价经甲方最终确认为准。

3、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中的通用措施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计取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均

不计取;临时设施费按相关规定的最低费率计取;企业检验试验费按相关规定的最低费率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均不计取;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经甲方确认后计取。其余明确的均不计取。

4、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中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经甲方确认后按实体工程量相应计取。

5、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清单不计取。

6、规费、税金均依照相关规定计取,其中工程排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


业内专家“GXZ”回复:


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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