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和降水施工安全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l.排水的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如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
(2)临时排水不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方的边坡,并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遭路。
注:1)临时截水淘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确定,一般不小于3m。
2)临时排水沟之填方坡脚应有适当距离,沟内最高水位应低于坡脚至少0 3m。
(3)在山坡地区施工,应尽量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阻止山坡水流人施工场地。沟底应防止渗漏。在平坦地区施工,可采用挖l临时排水沟或筑土堤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人施工场地。
(4)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断面、边坡坡度和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要求:纵向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应小于3‰,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o,沼泽地区可减至1‰;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照施工期间最大流量确定。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的深度确定.一般为1:0 7~l:l 5,岩石边坡可适当放陡;出水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防止冻结。
(5)临时排水沟内水的流速不宜大于后表的要求。必要时,在下列地段或部位应对沟底和边坡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土质松软地段;流速较快,可能遭受冲刷地段;跌水处;地面水汇集流人沟内的部位;出水口处。
(6)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如山坡陡峻、地下有溶洞、边坡上有滞水层或坡脚处地下水位较高等),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水。
2.降低地下水位的安全要求
(1)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分别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结合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应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1.5m以上。
(2)基坑顶四周地面应设置截水沟。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应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

临时排水沟内水的允许流速表

项次 土的类别和加固方法 允许流遵(m/s)
1

2

3

4

5

6

7

8

9

10

一、土的类别

淤泥

细砂、中砂、轻亚粘土

粗砂,亚粘土、粘土

软砾岩、泥灰岩、页岩

石灰岩、中实的和密实的砂岩

二、加固方法

干砌卵石或块石

浆砌卵石或块石

素混凝土

 

0.35

0.5-0.6

1-1.5

4

5-7

 

2-3

3-4

4

注:表内允许流速为水深lm的流速。水深为0.4m时,应乘以系数O.7;水深为2m时,应乘以系数l.04。
(3)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2)集水坑和集水沟一般应设在基础范围以外,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大型基坑可在中间加设小支沟与边沟连通;
3)集水坑应比集水沟、基坑底面深一些,以利于集排水;
4)集水坑深度以便于水泵抽水为宜,坑壁可用竹筐、钢筋网外加碎石过滤层等方法加以围护,防止堵塞抽水泵;
5)排泄从集水坑抽出的泥水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边坡坡面上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7)土层中如有局部流砂现象,应采取防止措施。
(4)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适当的井点装置。

注:当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小于5m/昼夜,且不是碎石粪土时,宜选用轻型井点和喷射井点(如渗透系数小于0 lm/昼夜时,宜增加电渗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20m/昼夜时,官选用管井井点装置;当古水屡渗透系数为5~20m/昼夜时,上述井点装置均可选用。
(5)井点降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基坑(槽)或管沟的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2)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3)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
4)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5)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注:降水设计所采用的古水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重大工程的井点降水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
(6)降水前,应考虑在降水影啊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以及在岩溶土洞发育地区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降水期间,应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
(7)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8)采用真空泵抽水时,管路系统应严密,确保无镉水或漏气现象,经试运转后,方可正式使用。
(9)降水期间,应经常观测并记录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必须用砂砾或粘土填实。如井孔位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以下,且设计对地基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回填。
(11)在地下水位高而采用板桩作支护结构的基坑内抽水时,应注意困板桩的变形、接缝不密或桩端处透本等原因而渗水量大的可能情况,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堵截板桩的渗漏水,防止因抽水过多使板桩外的土随水流人板桩内.从而淘空板桩外原有建(构)筑物的地基,危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12)开挖采用平面封闭式地下连续墙作支护结构的基坑或深基坑之前,应尽量将连续墙范围内的地下水排除,以利于挖土。发现地下连续墙有夹泥缝或孔洞漏水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堵截补漏,以防止墙外泥(砂)水涌人墙内,危及墙外原有建(构)筑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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