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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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安全文明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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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4.2作业现场安全考核
4.2.1.1 未制定、落实相应检修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维修作业的,一经查实,每次分别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专员200元、100元、50元。
4.2.1.2 检修作业时,主控人员未得到现场负责人启动设备通知擅自启动设备的,每次考核当事人500元;得到通知但未询问确认现场是否具备启动安全条件即启动设备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设备经检修结束后,启动设备时现场未安排监护人员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100元。
4.2.1.3 检维修危险性较大的传动设备或介质为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阀门时,未规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站位并落实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1.4 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未执行相应主控室挂牌、设备挂牌、阀门挂牌制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1.5 维修压力容器、管道、设备未进行泄压,带压拆卸设备、松动及紧固螺栓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1.6 高处维修作业时,向下面抛掷物件或其他杂物,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1.7 带电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需要起动发动机的除外),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1.8 使用电气焊作业期间,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不足5米、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不规范、有明火区域气瓶有效安全距离不足10米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1.9 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使用的固定或移动电源未设置漏电器的,每次考核考现场负责人200元。
4.2.1.10 检维修工作灯、行灯不使用安全电压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100元。
4.2.1.11 在有飞溅物可能伤及面部或眼部时未佩带面具或防护眼镜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1.12 检维修作业时,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