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常见质量通病防治PPT培训课件-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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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保温基本知识
1.1、概述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资源再生利用率也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较快,各项建设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但另一方面又存在着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严峻状况,资源消耗逐年增加,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断上升,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可以说,可持续发展是经过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后做出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都取得了有效进展。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废弃排放。
在建设行业中,我国现有建筑存量较大,新建筑发展较快,而且绝大多数建筑物的外围结构热工性能差,节能减排的潜力巨大。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能耗总量在全社会终端能源消耗中所占的比例也逐年升高。建设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关键在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指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相应的建筑结构、技术、工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规范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减少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的能耗,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的活动。
建筑能耗:根据国际通行的分类,建筑能耗一般是指民用建筑的使用能耗,包括采暖、空调、通风、热水供应、照明、炊事、家用电器等方面的能耗。
1.2、建筑节能现状
我国建筑包括城镇民用建筑、农村居住建筑和工业建筑等。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气候条件差距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故建筑能耗的形式也有所不同,从浙江省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空调能耗。依据浙江省的气候特点,空调主要用于夏季制冷,在公共建筑中同时也用于冬季采暖。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不良(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空调设备运行能效低、建筑物运行管理不善,都会导致空调能耗的增加,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的空调能耗。
(2)照明能耗。
(3)其他生活能耗。如家用电器用水、热水、煤气等。
我国建筑节能设计分区比较复杂,总共分为5类地区,其中浙江省属于夏热冬冷地区。
夏热冬冷地区:指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地区,涉及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约18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5亿,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48%,人口密集、经济发达。
气候特点:夏季炎热、冬季湿冷。
围护结构的节能要求:北方只要满足保温,而夏热冬冷地区的围护结构以隔热为主,兼顾保温。
1.3、建筑节能工程常用术语
3、建筑节能工程常用术语
(1)围护结构。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分透明和不透明两部分:不透明围护结构有墙、屋顶和楼板等;透明维护结构有窗户、天窗和阳台门等。按是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分外围护结构和内维护结构。外围护结构是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围护结构,如外墙、屋顶、外门和外窗等;内维护结构是指不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内门和内窗等。
(2)保温和隔热性能。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通常是指在冬季室内外条件下,围护结构阻止由室内向室外传热,从而使室内保持适当温度的能力。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通常是指在夏季自然通风的情况下,围护结构在室外综合温度(由室外空气和太阳辐射合成)和室内空气温度波作用下,其表面保持较低温度的能力。
(3)导热系数。导热系数是指在稳态条件下,1m厚的物体,两侧表面温度差1°C,1小时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用λ表示,单位是W/(m . k)。
(4)传热系数。传热系数是指在稳态的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1°C,1小时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用K表示,单位是W/(m2 . k)。
(5)热桥。建筑维护结构中的一些部位,在室内外温差的作用下,形成热流相对密集、内表面温度较低的区域。这些部位成为传热较多的桥梁,所以称为热桥。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1概述
为统一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深度、材料、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办法和检测,在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国家与2007年颁布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规范》共分为15章,3个附录,240条。
《规范》第3.4.1条明确提出,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包括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机管网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等十个分项工程。
《规范》第1章“总则”主要介绍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以及执行《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规范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第1.0.2条明确提出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第1.0.4条提出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范》第3章“基本规定”分为4节,分别是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中“技术与管理”、“材料与设备”、“施工与控制”以及“验收的划分”等基本内容。
3.2技术与管理
“三有”,即“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
(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执行中,目前国家尚未制定专门的节能工程施工资质,所以应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承包的施工资质。
(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由于材料供应和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需要改变节能设计。应注意以下3点:
①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②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
③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
(3)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并应具有针对性。
(4)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除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外,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3.3材料与设备
(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设计未提出要求或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或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并应得到监理或建设单位的同意或确认。
(2)现场配置的材料如保温砂浆、聚合物砂浆等,要求必须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说配制。
(3)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3.4施工与控制
强调过程控制,施工依据、现场作业条件及环境的具体要求。
(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低温、大风、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3.5验收的划分
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进行划分和验收。
(1)建筑节能工程共划分为10个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名称及内容详见表1-1:
(2)节能工程应按分项工程验收,由于节能工程验收内容复杂,综合性较强,验收内容如果对检验批直接给出易造成分散和混乱。故《规范》的各项验收要求直接对分项工程提出。当分项工程较大时,可以划分成检验批验收,其验收要求不变。
建筑节能工程按检验批进行验收的合格条件:
①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②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③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检验结果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细则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允许偏差的1.2倍。)
④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如果按分项直接验收,则合格条件为:
①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②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③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实施细则》规定: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检验结果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细则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允许偏差的1.2倍。)
④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条件为:
①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为合格;
⑤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3)某些特殊情况下,节能验收的实际内容或情况难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划分和验收,如遇到建筑物分期或局部进行节能改造时,不易划分分部、分项工程,此时允许采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一致的划分方式进行节能工程的验收。
(4)节能的项目应单独填写检查验收表格,验收记录应单独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