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作业标准化管理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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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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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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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3]191 号)以及《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有关规定,结合乐清湾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乐清湾项目范围内(包括承包、外协、外租单位)生产经营作业同一类型或多个不同类型的组成的基层单元的统称。
第三条 通过推行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健全班组工作机制,实现班组作业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班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指挥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建设标准及集团有关要求;
(二)负责全线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筹划和推广工作;
(三)制定指挥部层面班组作业标准化考核办法、管理要求;
(四)监督、检查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并定期考核。
第五条 监理办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要求;
(二)贯彻落实指挥部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制订监理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三)监督检查所辖施工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协助指挥部做好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四)定期总结经验,按季度向指挥部汇报所监管项目班组作业标准化建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
第六条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文件,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要求;
(二)贯彻执行指挥部、监理办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有关制度及要求,制定本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要求、管理办法等;
(三)负责本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管理、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四)实行班组作业标准化首件制,建立示范班组机制,并全面推行;
(五)研究本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相关活动,建立班组台账;
(六)对本单位班组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按季度进行总结,并上报指挥部及监理办。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班组组建原则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后,按工序内容进行班组组建,配备分管技术员、安全员,明确班组长、班组巡查员,并报监理单位审查、指挥部备案。
(二)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每个分项工程实施前完成班组组建,并根据班组组建情况配备现场监理员。
第八条 班组管理内容参照班组 6S 管理要求,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