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应急预案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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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施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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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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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 言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青湖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降低水库风险,保证水库大坝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湖水库大坝遭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机构、设施等。
1.4 编制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
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水库大坝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对策。
突出“可操作性”的原则,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确保预案可操作性。
力求“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协调相关预案。
1.5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青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生命、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环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有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和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按生命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以及Ⅳ级(一般)。按生命损失和社会环境影响分级标准见表1-1、表1-2。
2 水库大坝概况
2.1 流域和社会经济概况
2.1.1 流域自然地理
青湖水库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铁松铁矢岭河,属于东江水系,坝址控制集雨面积19.3平方公里,干流河长**km,干流平均比降***。水库上游有石船坑水库与土船坑水库,属小(2)水库集雨面积分别为1.89平方公里与4.3平方公里。水库下游为铁矢岭河,规划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河流于镇中心与清溪河交汇后,于长山头汇入石马河。
2.1.2 社会经济概况
下游主要受影响的城镇为清溪镇,清溪镇是中国2012首批“最美小镇”、“2012中国最佳休闲小城”、“全国文明镇”、“中国最宜居城镇”、“全国重点镇”。 下辖20个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3.4万人,常住人口约27万人。
2011年,清溪镇实现生产总值151.1亿元,进出口总额90.7亿美元,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达67.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达337.1亿元;财政税收方面,全镇各项税收总额实现17.5亿元;社会投资方面,全镇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8亿元;商业发展方面,全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