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事故应急管理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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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安全文明
分享会员:Hjt.
分享时间: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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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加强XXXXXXXXX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理),促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改善项目施工环境,从而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2.0 适用范围
XXXXXXXXX项目。
3.0项目安全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伤(含交通重伤事故)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火灾消防事件,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受到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处罚或通报的环境污染或破坏事件,不发生财产损失超过10万的安全事故。
4.0XXXXXXXXX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组织和职责
4.1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
XXXXXXXXX项目建立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地安委会”)。工地安委会由业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负责人等组成。
XXXXXXXXX项目工地安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 业主项负责人
副主任:项目总监、项目经理
组员:业主安全工程师、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工程师
工地安委会职责如下:
4.1.1 组织制定项目工地各单位通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并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
4.1.3 批准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1.4 组织制定项目工地通用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4.1.5 主持或参加项目工地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4.1.6 服从业主监督管理,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报告、沟通和联络工作等。
4.2 工地安全管理小组
承包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总承包商负责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商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各分包商的项目经理等组成的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小组。施工总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