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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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管理
分享会员:tenne1010
分享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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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安全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设备部为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3.2其它部门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设备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设备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台帐。
4.2.2设备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设备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设备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设备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设备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设备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5生产副总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附则
5.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5.2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负责解释、修订。
5.3本制度自2016年8月3日起实施,原《监测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