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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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安全文明
分享会员:tenne1010
分享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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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职责
3.1.1按照公司保密、安全保卫的要求,统一办理和管理在本公司从事具有一定期限供方工作的供方及人员的“出入临时卡”、“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并负责此类证件的回收;
3.1.2保卫人员负责根据公司安保要求对供方人员的进出厂区的“出入临时卡”、“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的检查,确保其在有效期内;
3.1.3对所有进入公司厂区、行政区域的供方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及与相关联系人的接洽;
3.1.4对所有物流车辆的放行控制;
3.1.5对所有进入厂区、行政区域的供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3.2采购部职责
3.2.1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供方的选择评价以及资质审查,涉及到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作业时应明确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3.2.2与经审核合格的供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条款。签订劳务协议合同的同时与供方签订相应的《委托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3.2.3确保进入作业现场的供方及人员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备进入作业现场的条件后移交被服务部门;
3.2.4与供方沟通,确保其遵守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有关要求;
3.2.5监督检查本部门所辖供方人员的现场作业安全运行情况;
3.2.6每年对供方进行评审,列出合格和不合格的供方名录,以备后续所需;
3.2.7采购部门的相关业务供方含承运商,对承运商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管理。
3.3土建工程部职责
3.3.1负责对本公司自行实施的土建及零星维修工程人员的安全监察、安全培训,以及人员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审查;
3.3.2负责外墙粉刷、以及生产类设施的室内外装修工程外包施工方、工程脚手架及架板、竹夹板的搭设和拆除业务的施工方、零星工程业务的外部施工方的选择和经营资质审查,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3.3.3负责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的资质进行检查,确保具备资质后移交被服务部门;
3.3.4负责施工方进入现场前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施工申请单位与供方之间的事宜;
3.3.5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工程部所辖项目的供方人员现场作业安全运行状况;
3.3.6负责对承担公司土建及零星维修工程的供方进行年度评审,并与合格的供方签订合同。
3.4物流部职责
3.4.1负责选择和评价承担公司的装卸、运输服务的供方,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审查;
3.4.2负责与经审核合格的供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条款。签订劳务协议合同的同时与供方签订相应的《委托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3.4.3负责与供方沟通,确保其人员作业时按照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执行;
3.4.4定期监督检查所辖区域供方人员现场作业安全运行状况,发现不符合及时责令责任单位纠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3.4.5每年对本部门所辖区域的供方进行评审,建立合格和不合格供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