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17-2016 现代生土砖砌体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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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现代生土砖砌体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of advanced comprised earth bricks
DBJ61/T117-2016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6年10月17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由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代生土砖砌体技术导则》,已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现发布为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编号为DBJ61/T1172016,自2016年10月17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条文技术解释。
1总则
1.0.1为规范现代生土砖砌体的构造设计、施工与质量控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采用现代生土砖砌体承重的1~3层中小间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当采用现代生土砖砌体作为填充墙使用时,本导则提出的墙体构造措施可供参考。
1.0.3现代生土砖砌体的构造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0.1在下列情况时,不应采用生土砖:
1建筑物防潮层以下的内外墙体;
2长期处于浸水和化学侵蚀的环境。
3.0.2生土砖砌体房屋应建在地势较高或较干燥的地方,室外地面应能随着天然地形快速排除雨水,并在房屋四周及屋顶加入有组织排水构造措施。
3.0.3生土砖砌体房屋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应超过10.0m,其中底层层高不宜超过3.6m,二层以上层高不宜超过3.2m。房屋高度与宽度的比值(高宽比)不宜大于1.5建筑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对带阁楼的坡屋面房屋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3.0.4生土砖承重墙体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竖向应保持上下连续。宜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
3.0.5生土砖砌体房屋的承重横墙间距不应超过6.0m,屋盖形式宜采用刚性屋盖。
3.0.6承重生土砖墙的最小厚度不宜小于240mm,非承重生土砖墙的最小厚度不宜小于120mm。
3.0.7生土砖外墙宜做饰面保护层,且饰面材料应与生土砖粘结可靠。
3.0.8生土砖承重房屋伸缩缝的间距不宜大于4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