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63-2019 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价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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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价标准(试行)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and ecological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
DBJ61/T163-2019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根据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对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价标准(试行)>编制立项批复的函》(陕建标发[2018]11号)文件的要求,推进陕西省城镇绿色发展过程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由中建西安幸福林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西北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陕西省《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价标准(试行)》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了我国地下空间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和陕西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绿色生态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开展了专题研究,经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地利用与竖向分层、环境可持续、资源利用与节约、健康与舒适、联通、安全与防灾、人文、智慧与管理和技术创新。
本标准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陕西省建设标准设计站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设,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行为,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大中型、综合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全过程绿色生态性能的评价。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仓储设施、地下防灾减灾设施等单一功能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本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价。
1.0.3绿色生态地下空间评价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目标导向下,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土地利用与竖向分层环境可持续、资源利用与节约、健康与舒适、联通、安全与防灾、人文、智慧与管理等方面的开发利用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生态地下空间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与符号
2.0.1绿色生态地下空间 green ecologieal underground space
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地表以下,按照以人为本、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发建设能够满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交通、环保、能源、安全、防减灾等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
2.0.2城市地下综合体 urban underground complex
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地表以下三维方向开发建设的一种地上与地下系统联系、输送、转换的联结网络,并结合商业娱乐、存贮、事务、防灾、市政等设施,共同构成用以组织人们活动和支撑城市高效运转的综合性设施。
2.0.3地下公共空间 underground public space
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地表以下、向公众开放的、用于交通购物、休闲、娱乐等公共活动的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4地下空间内部环境 environment underground space
地下空间内部热湿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和声光环境的总和。热湿环境参数包括温度和湿度限值。空气质量环境参数包括新风量换气次数和主要污染物限值。声光环境参数包括噪声和照度限值等。
2.0.5视觉环境 visual environment
人通过视觉对所处环境的空间、色彩、光线、形状、物体等要素用大脑反应程度所描画的外界环境。
2.0.6地下空间控制线 underground space control line
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限。
2.0.7热舒适thermal comfort
人对周围客观热环境表现的主观满意状态。
2.0.8声舒适acoustic comfort
人对周围环绕的各种声音表现出的安适状态。
2.0.9视觉舒适 visual comfort
眼睛在观看事物时表现出愉悦、满意等积极的情绪感受
2.0.10智慧运营管理平台intelligent management
以计算机、通讯设备、测控单元、网络通信、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处理和交互等为基本工具,实时监和采集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利用、人员流动等相关数据,智能优化管理操作规程,并实现远程预警、联动、调节和控制,降低运营能耗和成本提升运行和管理效率的建筑(建筑群)日常运行管理平台。
3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评价应以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大中型、综合性地下空间为评价对象,并明确地下空间控制线。
3.1.2绿色生态地下空间评价应分为规划设计评价和实施运管评价。
3.1.3绿色生态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评价阶段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按以人为本、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编制完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设计并通过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2已编制完成属于绿色生态城区范围内的具有交通、商业、公共服务、绿地广场等其中某几项使用功能且满足一定规模的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并通过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3对于城市更新区域、工业用地转型区域、城中村改造区域,编制完成具有交通、商业、娱乐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使用功能且满足一定规模的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并通过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3.1.4绿色生态地下空间实施运管评价阶段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设计方案全部实施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并至少投入使用一年;
2具备涵盖绿色生态地下空间主要实施运管数据的监测或评估系统。
3.1.5申请评价方应按照绿色生态地下空间规划建设要求,对申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合理确定绿色生态定位,对相关规划采用的绿色生态技术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并根据本标准要求,提交规划、设计、实施、运管等申报文件。
3.1.6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和公众调查,确定评价等级,出具评价报告。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生态地下空间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土地利用与竖向分层、环境可持续、资源利用与节约、健康与舒适联通安全与防灾、人文、智慧与管理等8类指标,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每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应为100分。为鼓励绿色生态地下空间的技术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技术创新项作为加分项。
3.2.2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根据条款规定确定得分或不得分技术创新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
3.2.3评价指标体系8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Q8,应按参评地下空间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地下空间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3.2.4技术创新项得分应按本标准第12章的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