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混凝土选用及施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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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防水混凝土属于刚性防水,具有较好的抗渗性能,是通过调整配合比,掺加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措施配制而成的一种混凝土。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
2.设计要求
2.1.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2.1的规定。
3.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3.1.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3.2.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在海水环境或其他有腐蚀介质环境中应适当提高保护层厚度。
3.3.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80°C,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要求应根据介质的性质按有关标准执行。
3.4.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
3.5.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3.6.为保护防水混凝土的整体性和密实性,对各种穿墙管线、预埋件、预留孔槽、坑池等设施设置中要首先考虑其必要性,力求减少数量,位置准确,做法可靠,方便施工,决不允许后期任意增加或凿改,导致破坏混凝土自身防水性能。
3.7.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施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8.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并须按下列要求设置:
3.8.1.顶板、底板不宜留施工缝,墙体在必须留设时,只准留水平施工缝,且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并应留在距底板表面以上不小于300mm处,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施工缝构造形式按有关详图处理。
3.8.2.垂直方向如需留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尽量与变形缝结合,按变形缝处理。
3.9.为适应防水混凝土地下工程的伸缩和沉降的需要,并保持防水结构不受破坏,应在上层建筑变化(如层数和高度突然变化,荷载相差悬殊)较大部位,以及土壤性质变化较大或长度较大的结构主体等,均应设置封闭严密的变形缝,其做法选型可根据工程所受水压强度,变形缝相邻两侧相对变形量的大小以及环境、温度及水质影响来选择较合适的处理方案
3.10.后浇带是一种刚性接缝,适用于不允许留设柔性变形缝的部位,后浇带的浇筑应待两侧结构主体混凝土干缩变形稳定后进行(一般龄期为六周),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以免出现新的收缩裂缝。
4.防水混凝土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4.1.防水混凝土通过集料连续级配、规定水泥最小用量,控制水灰比或掺入膨胀剂、防水剂、引气剂、减水剂、密实剂、复合型外加剂、掺合料等外加剂而获得。其种类、抗渗强度、特点及适用范围见表4.1
5.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1.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水泥品种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确定。
5.1.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5.1.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5.2.用于防水混凝土的石子宜选用坚固耐久、粒形良好的洁净石子石子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泵送时其最大粒径应为输送管径的1/4;吸水率不应大于1.5%;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有关规定。
5.3.用于防水混凝土的砂子宜选用坚硬、抗风化性强、洁净的中粗砂,不宜使用海砂,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有关规定。
5.4.用于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5.5.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引气剂、复合型外加剂等外加剂及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其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
5.6.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抗裂需要掺入合成纤维或钢纤维,纤维的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7.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Na20当量)不得大于3kg/m3;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
6.防水混凝土的配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6.1.胶凝材料用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强度等级等选用,其总用量不宜小于320kg/m3;当强度要求较高或地下水有腐蚀性时,胶凝材料用量可通过试验调整。
6.2.在满足混凝土抗渗等级、强度等级和耐久性条件下,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60kg/m3
6.3.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至45%;
6.4.灰砂比宜为1:1.5~1:2.5;
6.5.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6.6.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16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6.7.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3%~5%
6.8.预拌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为6~8小时。
6.9.防水混凝土配料必须按配合比准确称量,每盘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的计量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为±3%
7.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7.1.钢筋保护层:为保证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50mm),在钢板和模板间用与防水混凝土相同的混凝土(或砂浆)块做成垫块垫牢,绑扎钢筋的铅丝应弯向里侧,不要露出。
7.2.配料:必须按化验室制定配料单严格控制各种材料用量,不得任意增减,对各种外加剂应稀释成较小浓度的溶液后,再加入搅拌机内,为便于施工可按比重法控制溶液浓度,禁止将外加剂干粉或者高浓度溶液直接加到搅拌机内,影响防水混凝土的质量
7.3.搅拌: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应小于2分钟。掺外加剂时应根据外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搅拌时间。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7.4.浇筑: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模板应拼缝严密,支撑牢固,浇筑混凝土前除按一般要求检查模板钢筋外,尤其注意模板内不准有积水、泥土、木屑、铁件等杂物,木模板应用清水充分湿润防水混凝土浇筑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mm当连续浇注至一端时,要注意避免混凝土积水过多,以免影响防水质量,应及时调整混凝土水灰比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抗渗效果,尤其在变形缝部位应在每层浇筑时只宜作为开始不宜作为末端。
7.5.振捣: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30秒,以混凝土泛浆和不冒气泡为准,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掺加引气剂和引气剂减水剂时,应采用高频插入或振捣器振捣。
7.6.养护:混凝土终凝前要加强抹压
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8.常用遇水膨胀止水条(胶)。
8.1.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在浇筑新混凝土前应严防水浸泡失效。
8.2.选用的遇水膨胀止水条外涂缓胀剂,缓胀剂缓胀时间大于8-10小时。
8.3.遇水膨胀止水条搭接长度宜为50~100mm,用手压使其与砂浆基石紧密接触,再在搭接中用水泥钉钉住。常用遇水膨胀止水条详见表8.3
9.常用密封材料
9.1.用于地下工程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具有一定的弹性、粘结性、耐候性和位移能力。同时,由于密封胶是不定型的膏状体,因此还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挤出性。一般用于变形缝、凹槽、管道根部、卷材搭接边等部位的密封防水。不同模量的建筑接缝用密封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9.1的要求。迎水面宜采用低模量密封材料嵌填,背水面宜采用中模量或高模量密封材料嵌填。
9.2.常用密封材料的宽度、深度见表9.2
注:可用与密封材料不粘结或少粘结的聚乙烯泡沫塑料棒(管)材调节深度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