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241-2012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
附件大小:5.4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人o来人r往
分享时间:2021-11-06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27.100 F20
备案号:3643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241-2012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
The documents collection and archives arran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hermoelectri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2012-04-06发布
2012-07-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4总则
4.1火电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制与项目建设同步管理。应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程序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4.2火电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应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应确保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以及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满足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以及竣工后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改(扩)建的需要。形成的项目档案应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实体质量情况。
4.3火电建设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配置能满足项目档案管理、档案实体安全保管和利用需求的设施设备,并应采用计算机及软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