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绿化植物配置设计导则 全文含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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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绿化植物配置设计导则(城市广场与道路四季常绿、一路一景)
园林绿化作为具有特殊功能的公益事业,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发挥着显著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承担着优化环境、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使命,在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也具有显著地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从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从而提升城市的宜居性、美誉度和竞争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绿化中,城市道路绿地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线形骨架,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对城市景观风貌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城市广场绿地多位于城市主要结构轴线或人口密集区域,具有装饰街景、美化市容、服务公众、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改善城市生态等功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主持编制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广场绿化及城市道路绿地植物配置设计。
前 言 II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通 则 . 4
3.1 总体要求 4
3.2 四季常绿、一路一景要求 4
3.3 其他要求 4
3.4 树种比例 6 4 种植设计要点. 7
4.1 城市广场绿化 7
4.2 道路绿地 8
4.3 海绵城市植物配置专项设计 12
4.4 标准段设计 12
5 种植施工技术要求. 17
5.1 苗源要求 17
5.2 种植基础要求 17
5.3 苗木质量技术要求 18
5.4 苗木栽植技术要求 19
5.5 大树移植技术要求 22
5.6 苗木栽植后养护技术要求 24
6 树种规划. 25
6.1 树种规划 25
6.2 常用常绿植物 25
6.3 常用彩色叶植物 26
6.4 城市广场绿化常用树种 26
6.5 道路绿化常用树种 27
6.6 海绵城市专项推荐植物 27
6.7 立体绿化推荐植物 28
附件 1 常用常绿植物图表 29
附件 2 常用彩色叶植物图表 41
附件 3 “四季常绿、一路一景”道路绿化标准断面设计 53
1 总 则
1.0.1 为加强西安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西安市城市绿化植物配置景观质量,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西安、品质西安,制定本导则。
【条文说明】园林绿化作为具有特殊功能的公益事业,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发挥着显著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承担着优化环境、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使命,在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也具有显著地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从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从而提升城市的宜居性、美誉度和竞争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绿化中,城市道路绿地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线形骨架,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对城市景观风貌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城市广场绿地多位于城市主要结构轴线或人口密集区域,其装饰街景、美化市容、服务公众、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改善城市生态等功能也是建设绿色生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不可或缺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主持编制《西安市城市绿化植物配置(城市广场与道路四季常绿、一路一景)设计导则》。
1.0.2 本导则规定了西安市城市广场绿化及城市道路绿地植物配置的设计原则、种植设计要点、推荐标准断面设计、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树种规划等内容。
1.0.3 本导则适用于西安市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绿地及城市广场绿地植物配置设计及施工。
【条文说明】根据西安市城市绿化建设实践工作需要,结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及行业发展方向,本导则主要适用范围包括城市道路绿地及城市广场绿地等,且以城市建成区为主。
1.0.4 西安市城市广场绿化及城市道路绿地植物配置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国家和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包括:《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风景园林制图标准》(CJJ/T67-2015)、《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陕西省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J61/T-80-2014)、《陕西省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J61-50-2008)、《陕西省城市公园分级标准》(DBJ61/T110-2015)等。
2 术 语
2.0.1 城市绿地
本导则所称城市绿地,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条文说明】本导则所称城市绿地,在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的概念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方向,根据西安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践工作需要,将其规定为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包括公园绿地(含城市广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道路绿地)及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城市绿地,主要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街头游园等,还包括城市广场绿地。
2.0.3 城市广场绿地
本导则所称城市广场绿地,指位于城市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独立,可供居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中小型开敞性公园绿地,具有服务公众、装饰街景、美化市容、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改善城市生态、应急避险等功能。一般绿化环境较好,绿地率不低于 65%。
【条文说明】 “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城市绿地建设中出现的较有特色的开敞性公园绿地类型,多位于城市主要结构轴线或人口密集区域,一般用地独立且规模中小、形状多样,可供公众休闲。城市广场绿地能有效化解城市公园的分布不均、服务半径范围不能全覆盖、市民就近使用不便等矛盾,其服务公众、装饰街景、美化市容、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改善城市生态、应急避险等功能十分突出。
2.0.4 道路绿地
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可用于绿化的用地。可分为道路绿带和交通岛绿地。
【条文说明】道路绿地分类根据最新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修编进行调整。
2.0.5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其中,路侧绿带可具有一定的安全防护功能。
2.0.6 交通岛绿地
道路红线范围内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可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0.7 植物配置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8 常绿植物
在植物学中指的是一种全年保持叶片的植物,叶子可以在枝干上存在12个月或更多时间。
2.0.9 彩色叶植物
指叶片呈现红色、紫红色、金黄色等色彩而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树种。其叶片可以在某个生长时期呈现彩色,或在整个生长期内一直保持彩色。
2.0.10 乔木
主干明显而直立,树体高大的木本植物。
2.0.11 灌木
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或枝干丛生的木本植物。
2.0.12 攀缘植物
以某种方式攀附于其他物体上生长,主干茎不能直立的植物。
2.0.13 地被植物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表,并具有一定观赏和经济价值的多年生植物。
2.0.14 草坪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坪状草地。
2.0.15 大树
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及阔叶常绿乔木,株高6m以上或地径18cm以上的针叶常绿乔木,以及冠径5m以上的灌木。
2.0.16 季相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17 客土
将栽植地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为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2.0.18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19 栽植穴、槽
栽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20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21 胸径
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2.0.22 立体绿化
以建(构)筑物为载体,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各种绿化形式的总称,包括建筑屋顶、墙面、立交桥、坡面、河道堤岸、花架、棚架、护栏、枯树、假山及各种建筑设施的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