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无水印《2020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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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无水印完整版《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上册》,pdf格式。
内容索引:
2020年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附录
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
湖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
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
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消防工程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内容摘抄:
总说明
一、《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13)的有关要求,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一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和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我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三、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与装饰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调整。
五、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按专家论证的方案办理结算。
六、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七、关于人工。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工资单价,以完成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全部人工费表示。人工费包括支付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所发生的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八、关于材料。
1.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台格产品编制。
2.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③.本标准中的周转性材料按周转摊销消耗量编制,租赁性材料按投人用量和租赁时间编制。
④.本标准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本标准子目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子目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费42.75元,其余子目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费117.5元,其他不变。
(2)使用湿拌砂浆的,除将原子目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砂浆,另按相应子目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费25元,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5.本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或圆条。木种分类规定如下:第一、第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第三、第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6.本标准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附录》。如消耗量标准中饰面夹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者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7.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消耗量,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
8.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