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pdf
附件大小:9.71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00
分享时间:2021-12-02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91.140.30 C51
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Hygienic specification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in public buildings
2012-09-19发布
201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新风量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h·人)。
2.2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le 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l0μ,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 surface 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2。
3设计卫生要求
3.1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