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结算时,签证中的零工,是否按投标报价中的计日工单价结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建结算审核计价软件GCCP



问题专业:土建,结算,审核,计价软件GCCP,

提问日期:2021-12-08 13:24:30

提问网友:


背景:

A、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的计日工总量20个,中标单位报价360元。

B、施工过程中签证签了1000个零工,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均签字盖章。(其中400个为室外人工挖填管沟及室内打孔开洞,400个为冬季搭设暖棚及夜间值守人员,剩余200个零工未作说明仅签写了“零用人工200个”)

问题:

1、结算时,施工方将1000个零工均按360元/个进入结算,即1000*360=360000元。是否合理?

2、审计认为室外人工挖填管沟及室内打孔开洞可以计算工程量,应按清单工程量计价规范计算,但现在已经无法确认之前发生的工程量。且如此数量的零工,已不属于“计日工”的范围,应按照定额用工工日费进行结算。是否合理?

补充:

请大神们具体说说上述零工该如何结算,有没有相关文件资料(规范要求)可以支撑?


解答网友:


1、有图纸能算出量的,就不能按点工,即使签了零星用工,审计也有权推翻。

2、如果没有图纸,当时跟踪审计、监理、甲方也没有画草图、签字相应的量。且均同意按零星用工结算,那就只能按签证的零星用工量*中标的计日工单价。除非你能有资料证明能算出确定的工程量。

3、如果审计确实认为不合理,或者确实想核减他的总价,但又没有依据。可以发审计查询单,让甲方回答,或者甲方组织协调会解决。再按甲方意见/会议结论去审核。这样既不担责,也能让你领导对无法核减下来说不上话。

4、计日工本来就是坑,有的投标单位会把计日工单价弄很高,过程中搞定甲方、监理、跟审,再签一定数量的零星用工。你还真不一定能给人家核减下来,因为施工单位利用了规则,但并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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