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完整版 湘2017SZ102-2城市综合管廊-节点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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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标准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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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高清无水印完整版湘2017SZ102-2图集,pdf格式,实行日期:2017.11.1,图集号:湘2017SZ102-2,主编部门: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批准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文号:湘建设【2017】200号。
1.编制依据
本图集根据湖南省建设厅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编制目的
为切实落实国家关于部署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精神,积极响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实现我省城市建设转型发展,指导、规范我省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特编制本图集。
3.基本原则
本次湖南省城市综合管廊标准图集编制过程中遵循:在设计过程中以规划为引导,坚持经济合理与远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过程中以安全为重、因地制宜为原则。
3.1坚持以规划为引导的原则。
新建城市综合管廊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以综合管廊规划及各管线专项规划为引导,以保证综合管廊的合理性和系统性,提高综合管廊的效益
3.2坚持经济合理与近远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在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及配套节点工程设计过程中,既要满足规划近远期的发展要求,又必须考虑经济的合理性。
3.了坚持安全为重的原则。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安全为出发点,根据国家规范和建设标准的要求,采取配套技术和工程措施提高综合管廊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综合管廊运行的安全。
3.4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本图集的选用应根据各地区经济条件、城市工程管线种类及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等,合理确定入廊管线种类及建设标准,选用适用于本地区的管廊断面、节点工程设计类型、附属工程设计类等。
4.适用范围
4.1本册图集适用于现浇法施工的新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4.2适用于容纳普通压力管道(给水管、再生水管、尾水管、污水压力管)污水重力管、天然气、热力(水介质,温度5°≤≤100°)、电力电缆、通信线缆(含电信、军缆、联通、移动、城通、天网、交安、广播电视等)及其它类似性质城市工程管线的综合管廊。普通压力管最大管道管径DN≤1500
mm,最大水压≤0.8MPa;污水重力管最大管道管径d≤1000mm,最大水压≤0.2MPa;天然气最大压力≤0.4MPa;电力电缆最大电压等级≤220kv.
4.3适用于单舱、双舱综合管廊的交叉口、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端部井、分变电所独立设置或组合设置的情况,其他情况可参照设计或专门研究设计。
5.图集内容
本图集按技术内容分为十个部分,包括交叉口、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端部井、分变电所、组合节点设计及污水检查井。
5.1交叉口
包含单舱与单舱综合管廊、单舱与双舱综合管廊、双舱与双舱综合管廊的交叉口,根据两条交叉综合管廊的舱数及断面尺寸,确定管廊加宽段、检修人孔、上下层管线连通孔的尺寸及位置等。
5.2人员出入口
本图集的人员出入口仅适用于非天然气舱,有地面突出建筑物,由楼梯进出且仅供人员进出的管廊出入口。根据综合管廊的舱数、断面尺寸、地面上口部的数量及其与管廊的相对位置,可确定管廊加宽段、出入楼梯间、中间平台、人孔的尺寸及位置等。
5.3逃生口
本图集逃生口分单舱逃生口和双舱逃生口两大类。
5.4吊装口
本图集吊装口分A、B、C、D四种大类,其中A、B、C类为专门的吊装口,D类为吊装口兼备人员出入及逃生的功能。
5.5通风口
本图集通风口分A、B、C三种大类,其中A类为机械通风口、B类为机械通风口兼人员逃生及出入、类为自然通风口兼人员逃生及出入。
5.6管线分支口
本图集综合管廊管线分支口依据舱数分为单舱和双舱,根据出线形式,又可分为双排管线双侧引出(A型),双排管线单侧引出(B型),单排管线单侧引出(C型)。
5.7端部井
包含单舱、双舱级三舱综合管廊端部井,适用于综合管廊端头供管廊内管线与直埋管线连通。可根两侧出线情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两侧拓宽。端部井的空间尺寸需根据各管线行业规范的要求、管线转弯半径及其他附属设施安装的要求来确定。
5.8分变电所
包含单舱管廊变电所、双舱管廊变电所、变电所与通风口合建、变电所与吊装口合建及变电所与吊装口、设备间合建的情况。
5.9组合节点
包含单舱、双舱综合管廊吊装口与逃生口合建;吊装口、逃生口、通风口合建节点的设计。
5.10污水检查井
包含污水管道单独成舱综合管廊矩形检查井、扇形检查井、盲板井、闸槽井的设计。
6.设计依据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5484-201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05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YD/T5151-2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
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7.采用的材料
综合管廊工程中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选用,并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采用的材料应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第8.2节的相关要求。
8.选用方法
本图集按技术内容分为交叉口、人员出入口、吊装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端部井、分变电所、组合节点及排水检查井设计十个部分,每个部分设计有不同的类型,各部分的选用方法详见各节分项说明。
9.结构设计一般规定
9.1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9.2综合管廊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应按照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9.了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9.4综合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小于等于0.2mm,且不得贯通。
9.5综合管廊地下工程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等因素进行防水设计,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二级,并应满足结构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求。综合管廊的变形缝、施工缝和预制接缝等部位应加强防水和防火措施。
9.6对埋设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下的综合管廊,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不应计入管廊内管线和设备的自重,其他各项作用均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
10.施工要求
10.1综合管廊的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综合管廊两侧回填应对称、分层、均匀。管廊顶板上部1m范围内回填材料宜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进行分层压实,不得采用大型碾压机械直接压实。
10.3综合管廊回填当需采用机械压实时,应先根据管廊覆土厚度及断面宽度等进行验算,确定碾压机械的容许等级规格后再施工。
10.4综合管廊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第39页表9.2.5的规定。
10.5综合管廊模板施工前,应根据结构形式、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供应条件进行模板及其支架设计。模板及其支撑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满足受力要求。
10.6混凝土的浇筑必须在模板和支架检验合格后进行。
10.7混凝土底板和顶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置施工缝;设计有变形缝时,应按变形缝分仓浇筑。
10.8综合管廊预埋过路排管管口无毛刺和尖锐棱角。排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排管外径的10%。
10.9电缆排管的连接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第41页9.7.2的规定。
10.10管廊支架及桥架宜优先选用耐腐蚀的复合材料。
10.11其他未详处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第9章的相关规定。
11.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1.1本册图集按十个部分分段编制,每部分有各自的图纸目录.说明和工艺详图。
11.2选用时应该阅读总说明,了解设计技术要点,确定设计内容是否适用于实际工程情况,当不适用时,需另行设计。
11.3综合管廊图集包括主体工程、节点工程、附属工程、预制拼装阳M技术应用五册,这五册应配合一并使用。其中主体工程、节点工程、附属工程适用于现浇法施工管廊,预制拼装册适用于预制管廊。
11.4如本图集内容不足时,可以选用其他现行标准设计图集或者自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