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计算规则与实例PPT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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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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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14.4 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一、定额说明
本节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及构筑物混凝土模板三项内容。
1、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编制;使用时,施工企业应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模板施工方案)确定的模板种类和支撑方式套用相应定额项目。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时,一般可按组合钢模板、钢支撑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特别提示】
1、复合木模板,定额采用的是与组合钢模板同模数的钢框、12㎜厚竹胶板板面的模板,模板是按成品模板编制;
2、胶合板模板,定额是按方木框、18mm厚防水胶合板板面、不同混凝土构件尺寸完成加工的成品模板编制;
3、对拉螺栓为主的钢(木)支撑,定额是按塑料套管穿对拉螺栓紧固钢(木)支撑安装模板做法编制。
2、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并配制相应的混凝土地膜、砖地膜、砖胎膜编制;使用时,施工企业除现场预制混凝土桩、柱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模板施工方案)确定的模板种类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外。其余均按相应构件定额项目执行。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时,桩和柱按组合钢模板,其余套用相应构件定额项目。
3、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是按支模高度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按确定的钢或木支撑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特别提示】
1、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定额项目中分别编制了钢支撑或木支撑高度超过3.6m每增3m的定额项目,若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应从3.6m以上,执行“每增3m”定额项目,计算模板支撑超高,超高支撑增加次数=(支模高度-3.6)÷3(遇小数进为1);
超高每增3m的工程量,梁、板是按超高构件全部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即超高工程量=超高构件全部混凝土接触面积×超高次数;
柱、墙工程量是按超高部分的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即超高工程量=∑(相应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2、构造柱、圈梁、大钢模板墙,不计算模板支撑超高;
3、支模高度:对于柱和墙是指地(楼)面支撑点至构件顶坪;对于梁是指地(楼)面支撑点至梁底;对于板是指地(楼)面支撑点至板底坪。
8、钢筋混凝土直形墙、电梯井壁等项目,模板及支撑是按普通混凝土考虑的,若设计要求防水、防油、防射线时,按相应子目增加止水螺栓及端头处理内容。
9、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项目,己包括回库维修费用。回库维修费的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
10、对拉螺栓与钢、木支撑结合的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定额按不同构件、不同模板材料和不同支撑工艺综合考虑,实际使用对拉螺栓、钢、木支撑的多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别模板的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定额附录中的混凝土模板含量参考表,系根据代表性工程测算而得,只能作为投标报价和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时的参考。
2、现浇混凝土基础的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有梁式)定额项目是按上翻梁计算编制的,若梁在满堂基础下部(下翻梁)时,应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由于下翻梁的模板无法拆除,且简易支模方式很多,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式另行计算梁模板费用;
(2)杯形基础和高杯基础杯口内的模板,并入相应基础模板工程量内。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