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泰集团《工程专项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21版)》QBTJT-ED-48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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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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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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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包括:
QBTJT-ED-48 1.0版 工程专项检查评估管理办法.pdf
附件1:桩基专项检查.xlsx
附件2:边坡支护专项检查表.xlsx
附件3:违约金通知单.docx
附件4:专项检查整改通知单.docx
附件5:专项检查整改回复单.docx
内容摘抄:
目的
为确保集团公司开发的产品品质,通过集团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监督项目部及时发现问题,并切实消除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及风险,达到促进整改,全面提高,保持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引适用于四川邦泰投资集团各子(分)公司项目工程。
具体内容
根据集团对重大安全质量风险的控制要求,以分部或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安排如下:
3.1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工程综合巡查考核制度-房建》日常评估中安全生产检查表。
3.2 桩基础施工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一《桩基础施工专项检查表》。
3.3 高大边坡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二《边坡支护专项检查表》。
3.4 其他专项检查,具体检查项及内容根据集团管控方向及思路进行补充。
专项检查
4.1 专项检查开展方式
专项检查以不定期检查方式开展,以各专项检查表作为检查结果。
4.2 专项检查受检及考核主体
4.2.1 总包或实际承包人进场前,甲方独立分包的桩基工程、高大边坡及深基坑工程,专项检查施工方受检及考核主体为合同施工单位。
4.2.2 总包或实际承包人进场后,现场所有安全生产纳入总包管理范围,受检及考核主体包括合同单位和项目标段总包单位;甲方独立分包的桩基工程、高大边坡及深基坑工程质量部分施工方受检及考核主体为合同施工单位。
4.2.3 专项检查,合同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均为受检考核单位。
4.2.4 合同施工单位是指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包括总包单位(非大劳务合作模式实际承包人)和大劳务合作模式的实际承包人。
4.3 专项检查范围及频率
4.3.1 项目标段桩基工程、高大边坡及深基坑工程试桩时完成停止点检查,停止点检查后施工期间原则上每 1 个月内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
4.3.2 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集团所有在建项目标段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当季度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与半年度工程巡查时间重合时,以半年度工程巡查为准。
4.3.3 专项检查时间: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施工阶段、对质量和安全影响重要程度进行安排,集团在建项目全覆盖。
4.4 专项检查考评惩处标准
4.4.1 专项检查出现集团或中心层面通报项、带★项和单次检查 C 级项,对合同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进行累计惩处。惩处标准详见:专项检查考评处罚标准(表 1)。
4.4.2 单个专项检查对应一个检查结果,若同一项目标段,单次检查涉及多个专 项时,逐个检查考评,不合并检查。
4.5 检查问题跟踪、处理
4.5.1 专项检查整改由责任单位对照专项检查表所列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监理及 甲方项目部对整改项复查确认,并留存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4.5.2 专项检查红线项、强控项、重点项须全数整改,由责任单位对照专项检查 整改通知单逐项整改,监理及甲方项目进行整改复查,集团设计工程管理中心进行整 改验证。专项检查整改不合格惩处标准详(表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