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2020版
附件大小:0.75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造价资料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1-09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目 录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1)
第二章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11)
第三章 专业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15)
第四章 专业工程适用范围..................................................................(18)
第五章 其他说明..................................................................................(20)
文件选登.................................................................................................. (23)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 号) .........................................................(25)
二、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 号)...............................................(47)
三、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9〕56 号).......................................(65)
四、《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69)
五、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9〕98 号).................. (75)
六、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人社厅〔2015〕33 号).............................. (81)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均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下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高原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6.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是指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7.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是指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原价按有关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企业自有)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折旧及维修费用。包括:
(1)折旧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维护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及为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3)校验费:指施工仪器、仪表标定与检验时发生的费用。
(4)动力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所需的价值低于2000 元或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如幕墙、预制桩、门窗等)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
出,按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总额 1.5%~2.5%计提)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4.附加税: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按简易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时,附加税另列入税金。
15.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