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20版 第十二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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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 说 明
一、第十二册《刷油、除锈、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除锈、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726-2011)
2.《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727-2011)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2008)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
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46-2013)
6.《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45-2011)
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
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2011)
8.《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2 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
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GB/T 8923.2-2008
9.《橡胶衬里, 第一部分:设备防腐衬里》(GB 18241.1-2014)
10.《乙烯基酯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0-2010)
11.《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18)
12.《耐酸砖》(GB/T 8488-2008)
13.《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 11 835-2016)
14.《管道与设备绝热-保温》(08 K 5 07-1,08 R 418-1)
15.《管道与设备绝热-保冷》(08 K 507-2,08 R 418-2)
16.《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 17794-2008)
17.《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TY 02-31-2015
1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4.3-2008
19.《化工安装工程防腐、绝热劳动定额》LD/T 76.8-2000
20.《阴极保护工程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1999 年版 胡士信主编)
三、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算:
1.脚手架搭拆费:刷油、防腐蚀工程按照人工费的 7%;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 10%;脚手架搭拆费用中:人工费占 35%。
2.操作高度增加费包含垂直运输费、人工降效费、增加安装设施费等:本册定额以设计标高±0.00 为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 6m,超过部分工程量按人工乘以下表系数。
3.储罐及高度超过 20m 的设备的防腐绝热脚手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单独计列。
4.罐体或者密闭空间内部防腐或者衬里使用的脚手架套取相应建筑脚手架子目并乘以1.3 的系数。
四、金属结构:
1.大型型钢:H 型钢结构及任何一边大于 300mm 以上的型钢,均以“10m 2”为计量单位。
2.管廊:除管廊上的平台、栏杆、梯子以及大型型钢以外的钢结构均为管廊,以“100kg”为计量单位。
3.一般钢结构:除大型型钢和管廊以外的其他钢结构,如:平台、栏杆、梯子、管道支架及其他金属构件等;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
4.由钢管组成的金属结构,执行管道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2。
第一章 除锈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金属表面的手工除锈、动力除锈、喷射除锈、抛丸除锈及化学除锈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三、除锈区分标准:
1.手工、动力工具除锈锈蚀标准分为轻、中两种。
轻锈: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中锈: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2.手工、动力工具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 St2和 St3二个标准。
St2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涂料涂层等附着物。
St3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涂料涂层等附着物。
除锈应比 St2标准更为彻底,底材显露出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3. 喷射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 Sa1、Sa2、Sa2.5和 Sa3四个标准。
Sa1级:轻度喷砂除锈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物、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杂质。
Sa2级: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涂料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Sa2.5级: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涂料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3级: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涂料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按 St2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 St3标准定额乘以系数 1.1;
2.喷射除锈按 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Sa3级定额乘以系数 1.1,Sa2级定额乘以系数 0.9;
3.本章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其工程量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