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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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防护、支护、围护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以上工程的模
板工程,共 4 章 397 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的土石方、防护、支护、围护、地基
处理以及相关模板等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 版)》GB 50299-1999;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 103-2008;
6.《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7.《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试行)》(2011 年);
8. 《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年);
9. 《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年);
10.《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
11. 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等。
四、采用盖挖法、暗挖法施工的土石方、防护、支护、围护工程,执行第三、四册相应子目。
五、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定额中现浇混凝土均按预拌混凝土考虑,不含泵送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厚度调整。
八、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共 4 节 200 个子目。
二、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3、含水率超过 30%,液性指数 Ic>1,土和水的混合物呈流塑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 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 30cm 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 1.50。
六、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50。
3、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4、自卸汽车运土,如系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 1.2。
5、如发生运淤泥或拌合添加材料,可按相应发生执行相关定额标准另计费用。淤泥应满足含水率大于 30%,液性指数大于 1,土和水的混合物呈流塑状态时为淤泥。
七、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八、大型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跨度大于 8m 围护结构的一般土方开挖,若支撑安拆需要打拔中心稳定桩,其费用另行计算。
九、大型支撑下挖土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十、除大型支撑下挖土定额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机械乘以系数 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十一、带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子目中已包括土壤渗水及天然降水的排除,若需采用井点降水,费用另行计算。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土方垂直运输的各种方法,不得因施工组织方法不同调整定额。支撑下挖淤泥、流砂与石方子目不含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十二、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盖挖顶板下表面划分,顶板下表面以上的土石方执行明挖土石方相应子目,顶板下表面以下的土石方执行带支撑基坑土石方相应子目。
十三、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 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 1.43。碎、砾石含量超过 50%时,另行处理。
十四、人工挖土方、人工凿岩子目中已考虑场内 100 米水平运输和归堆,但未考虑垂直运输,若发生土石方垂直运输时,按相应子目执行。
十五、石方爆破项目已综合考虑爆破所需覆盖的防护安全设施等,但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六、本定额不包括土方、石方外弃的场地占用消纳费用,发生时应另计算。
十七、汽车运土时运输道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取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当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十八、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