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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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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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 说 明
一、《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第六册“通信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
包括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敷设光缆、敷设电缆、光(电)缆接续与测试、保护与防护,
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机架(柜)、槽道及配线架,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布放设备电缆及导线,
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时钟系统设备安装,
专用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广播系统设备及导乘信息系统设备安装,
通信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安装,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及网络系统设备安装,配管、托板托架、桥架及
吊架安装等,共 19 章 494 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改建的通信工程。
三、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16;
3.《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76-2005;
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 51194-2016;
5.《基于 SDH 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9-2005。
四、除另有规定,设备安装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五、本册定额各种钢管、塑料管的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高度,均按5m 以下编制;若设计超过 5m 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按乘以下列系数执行(见下表):
六、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
1.光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七、本定额中使用的线、缆等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
八、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作,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 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九、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增加 10%,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十、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的说明。
第一章 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挖、填光(电)缆沟、敷设通信管道、人(手)孔砌筑等工作,共 3 节 67 个子目。
人(手)孔工作按标准图编制。
二、挖、填光(电)缆沟及管道沟的长度,应减去光(电)缆过桥、隧及人(手)孔坑的长度。
三、挖、填光(电)缆沟,按土、石质,沟深 0.8m、1.2m 编制。不包括地下、地上障碍物处理,发生时另行计列。
四、通信管道沟和人孔坑抽水,按用水泵抽水及人工将水淘干后,在施工中仍需继续淘水编制的,
管道沟抽水系以两个人孔之间为一段。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填光(电)缆沟;挖、砌光(电)缆槽道、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底基、铺设管道等以“100m”
为单位计算。
二、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回填夯实以“10m3”为单位计算。
三、清理路基渣以“m3”为单位计算。
四、铺设引上混凝土管块、钢管、弯管以“根”为单位计算。
五、砌筑人(手)孔等按“个”为单位计算。
六、光(电)缆标桩按“10 根”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