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C.5 建筑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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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 说 明
一、《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 册定额)内容包括: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 工程,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音频、视频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建 筑设备防雷接地工程等。
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智能大厦、智能小区的新建和扩(改)建项目中的计算机应用、 网络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音频、 视频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建筑设备防雷接地等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
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
2. 《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TY 02-31-2015;
3.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4. 《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增值税版);
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6.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7.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9.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 50359-2012;
10.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793-2012;
11.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GY/T 5041-2012;
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13. 《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GB/T 50760-2012;
1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
15. 工业和信息部《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 41-2015;
16.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
17.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
18. 《固定智能网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6-2005;
19. 《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定》YD 5050-2005;
2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21. 《城市住宅和办公室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 5048-97;
22.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23.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征指标》GYJ 25-86。
四、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的工作内容:
各类输入、输出、控制、存储、显示设备等:开箱检查、搬运就位、定位安装、互联、 设备清理或清洗、接通电源、接口正确性检查、单机自检检测调试(如需进行参数设置或 自带软件,应进行参数设置或软件功能测试)、接地、场地清理等。
各类系统调试:接口正确性检查测试、子网调整、IP 调整、域名设置、服务设置、端 口设置、指标测试、硬件系统的验证测试、完成自检测试报告等。
各类系统试运行:按规范要求,测试各项技术指标的稳定性、可靠性,排除试运行过 程中发生的或潜在的故障或隐患,提供文档资料等。
软件:技术准备、软件安装、软件功能检测、调试、完成自检测试报告等。
各类操作台、插箱、机柜、机架、外设扩展柜等设备:开箱检查、搬运就位、定位安 装、接线、接口检查、互联、接地、单体调试、场地清理等。
配线架、跳线架:本体安装、卡接双绞线缆(光缆),编扎固定双绞缆线(光缆)、卡 线、做屏蔽、核对线序、做标记等。
各类路由器、收发器、防火墙、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开箱检查、搬运就位、定位 安装、互联、接口检查、加电调试,安全策略设置、功能调试、单机测试、场地清理等。
分线接线箱(盒):定位划线、开孔、组线箱安装、接地、连接处密封、做标记等。
双绞线缆、大对数电缆、光纤链路测试:清理线缆(光缆)、按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测试、记录、整理资料、完成测试报告等。
双绞线缆、大对数电缆、光缆及其他线路敷设:开箱检验、线缆(光缆)检查、清理 管槽或敷设路径、穿放引线、量裁线缆、抽测电缆、穿放线缆、线缆绑扎固定、编号、作 标记、临时封头或封堵出口等,以及对应不同敷设方式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光纤连接、光缆接续等:端面处理、纤芯连接、测试、包封护套、盘绕固定预留光纤、 复测衰减、安装接头盒及托架、标识等。 电视、电话、信息等插座:固定线缆、校对线序、卡线、接线(绑扎固定光纤)、安装 固定面板及插座、做标记等。
DDC 现场控制器:设备开箱检验、现场就位、固定安装、连接接线、软件功能检测、 单体调试。
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等:开箱检查、搬运就位、开孔、安装、接线、调整、单体测试。
共用天线:检查天线杆基础及预埋件、安装电视设备箱、安装天线底座及立天线杆、 天线安装、固定、接地、清理现场等。
卫星电视天线、馈线系统:天线和天线架的搬运、安装及吊装,天线安装就位,调正 方位和俯仰角,调试输出电平,整理测试记录,检查、紧固天线各部件,补漆,吊装设备 的安装、拆除、清理施工现场。 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搬运、开箱、通电检查、清点设备、单机调试、安装固定、接 线、通电调试记录、标记、扎线、清理施工现场。
各类前端机柜、射频、光端设备:开箱检查、搬运就位、制作接头、对线标记、扎线、 调试各种参数、整理调测记录,填写调测报告、清理施工现场等。
各类入侵探测、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开箱检查、设备组装、检查基础、 定位安装、接线、本体测试。
各类出入口目标识别、控制、执行机构设备:开箱检查、定位安装、接线、调整、本 体测试。
各类监控摄像、视频控制、安全检查设备:开箱检验、设备组装、检查基础、安装、 找正调整、接线、接地、本体测试。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本册定额未包括下列内容,如有发生应执行其他相应标准或定额:
1. 电气设备、电气器件、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支架制作、电线槽安装、 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接线箱(盒)、防雷与接地系统,执行第四册《电 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10 2. 电缆沟工程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
3. 本定额设备安装未包括基础浇筑及二次灌浆,基础浇筑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 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 凿槽、打洞(孔)、楼板、墙壁穿孔洞,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 目。
5. 天线基础、开挖路面、土石方工程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 项目。
6. 多孔管道、专业通信系统工程应执行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应项目
7. 设备基座、管线支架等项目的除锈、刷油等应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 工程》相应项目 五、本册定额的有关说明:
1. 本册所涉及的试运行(除特殊说明外)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 120h 考虑的(详见《智 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第 3.1.3 款的要求: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进行 120h。 试运行中出现系统故障时,应重新开始计时,直至连续运行满 120h。),超出时费用另行计 算。
2. 为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3. 本标准或定额中的设备、天线等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 内部连线。
4.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均设置了分系统调试和全系统调试定额子目, 套用原则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
5. 双绞线缆、光缆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根长度(含预留长度)计算工程量。预留长 度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
6. 互联电缆、跳线制作等定额子目是以“条”为单位编制的,其长度应按实际测量值 计算。
7. 综合布线系统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采用屏蔽系统的布 线工程按相关规定调整相应定额子目。
六、全系统联调费:
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卫星电视 接收系统,音频视频系统,安防系统等每个系统已经设置了系统(或子系统)调试、系 统试运行定额子目,若对上述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系统集成,可计算全系统联调费。按所有 集成系统的累计总“点”数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联调”对应定额子 目计算全系统联调费。
七、工程超高增加费:安装操作高度距离楼(地)面 5m 以上时,超高部分按人工费乘 以下表超高系数计算。
八、在管井内、竖井内、断面小于或等于 2 ㎡隧道或洞内、封闭吊顶天棚内进行安装 的工程,该部分按人工费乘以系数 1.25。
第一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C.5.1 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输入设备,输出设备,控制设备,存储设备,插箱、机柜, 互联电缆,接口卡,集线器,路由器,收发器,防火墙,交换机,网络服务器,计算机应 用、网络系统系统联调,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试运行,软件等。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楼宇、小区智能化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1. 计算机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 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 缺件、配件的制作; (3)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设备加固、防护和电缆屏蔽; (4) 操作系统的开发;病毒的清除,版本升级与外系统的检验或统调。 (5) 场外线路的架设和挖沟直埋铺设工程。 2.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联调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系统中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 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检验或统调。 3. 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排除由于软件本身缺陷造成的故障; (2) 排除软件不配套或不兼容造成的运转失灵,排除硬件系统的故障引起的失灵、操 作系统发生故障中断、诊断程序运行失控等故障; (3)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软件安装、防护; (4) 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检验或统调。 四、本章定额相关规定: 1. 本章有关线缆敷设定额执行本册 C.5.2 章及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 属于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建筑物防雷及接地系统工程部分执行第四册《电气设17
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由于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的需要,需要对建筑电气防雷、接地装 置进行改造、完善的,执行本册 C.5.7 章相应项目。 3. 本章定额不包括支架、基座制作的安装,发生时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相应项目。 4. 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试运行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 120h 考虑的(详见《智能建筑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第 3.1.3 款的要求: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进行 120h。试运 行中出现系统故障时,应重新开始计时,直至连续运行满 120h),超出时,费用应按以下 原则调整计算: 试运行超过 120h,每增加 8h,则定额人工费、机具费分别按增加 3.00%计列。 五、本章定额有关说明: 1. 在套用防火墙定额子目时: (1)未有准确功能描述的防火墙,可套用“企业级(小型、大型)、ICP/ISP”子目;已 有准确功能描述的防火墙,可套用“包过滤防火墙、状态/动态防火墙、应用程序防火墙、 NAT 防火墙”子目;但两者不得重复套用。 (2)“个人防火墙”应按实际发生数量计取。 2. 本系统使用的标准机柜执行 C.5.2.1 章相应定额子目。 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台架、插箱、机柜、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存储 设备安装及软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套”计算。 二、互联电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条”计算。互联电缆制作定额子目中 线缆是以“条”为单位编制的,其长度应按实际测量值计算。 三、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联调及试运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 四、软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