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608-2021 电源规划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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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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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 29.240
P 60
备案号:J 2916-2021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608-2021
电源规划设计规程
Code for design of generation planning
2021-04-26发布 2021-10-26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3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研、总结实际工程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发电能源与电源条件、电力需求预测、电力电量平衡、电源规划方案论证。
1总则
1.0.1为了更好地适应电源绿色低碳发展需要,规范电源规划设计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地区电源规划设计,以及水电流域、电源基地等电源专项规划设计,省级以下电源专项规划设计参照执行。
1.0.3电源规划是电力规划的重要支撑,是电网规划的前提和基础。电源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各规划间应有效衔接。
1.0.4电源规划设计分为五年、中期、长期三个阶段。五年规划侧重于电源建设项目优化调整;中期规划为5年~15年,侧重于电源结构和布局研究;长期规划为15年以上,侧重于电源可持续发展、能源电力合理流向等战略问题的研究。
1.0.5电源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发电能源与电源条件
2.1电源现况及存在问题
2.1.1说明规划区域相关电力系统现况,其中电源部分应包括电源装机容量、结构及其发电量,电源运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区外送受电情况等。
2.1.2分析规划区域目前电源运行及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内容宜包括供需、调峰、消纳、设备出力受阻等问题,以及已采取的技术和政策措施。
2.2发电能源供应
2.2.1说明与发电能源供应有关的国家政策、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应包括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对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对各类能源开发的政策或控制性规划,能源基地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能源发展与国民经济、环境约束之间的关系等。
2.2.2说明规划区域发电能源的供应现状,内容宜包括煤炭、油气和核燃料来源的总量、种类、价格和运输等情况。
2.2.3分析规划区域发电能源的种类、供应能力和开发前景,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电资源的蕴藏量、技术可开发量、经济可开发量、开发利用情况及开发规划;
2煤炭、油气、核燃料等能源的储量、分布、生产能力及开发利用情况,能源调人(出)总量及用于发电资源数量;
3.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蕴藏情况,技术可开发量,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前景;风能和太阳能所属资源等级和资源特性;规划期内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规划。
2.2.4电源有燃料储运需求的,还应对电力可用的铁路运输能力、航运能力、港口码头吞吐能力、天然气管线现状和发展规划等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