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134-2021 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
附件大小:4.5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2-23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
Governing Technical Standard of Urban Disease
J15933-2021
XJJ134-2021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21年10月1日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自治区第四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公告》(2020年第118号)的要求,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新疆地域特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参考国内其他地区地方标准,针对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工程实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后定稿。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生态环境“城市病”;5.公共服务“城市病”;6.基础设施“城市病”;7.交通出行“城市病”;8.公共安全“城市病”;9.防灾减灾“城市病”;10.城市风貌“城市病”及附录。
1总则
1.0.1为指导自治区各地统筹谋划治理“城市病”,补齐城市短板,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行政管辖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城市和县城“城市病”治理工作。
1.0.3“城市病”的治理应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可操作性及注重全面统筹和渐进实施”等基本原则。
1.0.4“城市病”的治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病”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因人口快速集聚、用地规模扩张和产业发展引发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住房紧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造成资源浪费、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经济发展成本上升、生态环境破坏,阻碍了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影响到城市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些城市发展问题统称为
“城市病”。
2.0.2“城市病治理”
通过城市科学规划、完善设施供给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有效手段,解决城市发展中的主要瓶颈,使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安全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市风貌特色凸显,增强人民对生活城市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这些措施和途径称为“城市病治理”。
2.0.3固体废弃物
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2.0.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未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及《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GBT1555),判定为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