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00-202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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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steel - structure
DB 61/T 5000 - 2021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 2021年10月10日
为促进陕西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工作,推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我省的应用与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立项计划的通知》(陕建标发〔2019]1034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7.外围护系统设计;8.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9.内装系统设计;10.生产加工、堆放与运输及施工安装;11.质量验收;12.使用维护。
1总则
1.0.1为规范我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产业化和新型生产建造方式转型发展的技术政策,提高我省钢结构建筑工业化设计与建造技术水平,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质量可靠、节能环保,全面提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1.0.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验收与使用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assembled building with steel-structure
以钢结构作为主要结构系统、配套的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品部件采用集成方法设计、建造的建筑。
2.0.2建筑系统集成integration of building system
以装配化建造方式为基础,统筹策划、设计、生产和施工等,实现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过程。
2.0.3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
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设计。
2.0,4协同设计collaborative design
装配式建筑设计中通过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相互配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2.0.5结构系统structure system
由结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以承受或传递荷载作用的整体。
2.0.6外围护系统building envelope system
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合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体。
2.0.7设备与管线系统facility and pipeline system
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体。
2.0.8内装系统interior decoration system
由楼地面、墙面、轻质隔墙、吊顶、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组合而成,满足建筑空间使用要求的整体。
2.0.9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0.10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11全装修fulldecorated
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全部安装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12装配式装修assembled decorated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部品在现场进行组装安装的装修方式。
2.0.13干式工法non-wet construction method
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满足安全、适用、耐久、经济和环保等综合性能要求。应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功能完整的建筑产品。
3.0.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由结构系统、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组合集成,应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和运营维护,实现全过程的一体化。
3.0.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遵守模数协调和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在标准化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和多样化。
3.0.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宜运用建筑信息化技术,实现全专业、全产业链的信息化管理。
3.0.5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充分发挥材料优势,宜实现大空间及功能可变性,采用管线分离,管线更换或装修时不应影响结构性能,并满足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空间适应性及维护的便利性。
3.0.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满足防火、防腐、防水和隔声等建筑整体性能和品质的要求。
3.0.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外围护系统应因地制宜选用质量可靠、经济适用的材料和部品,并应选用技术成熟的施工工法进行安装。
4材料
4.1钢材
4.1.1钢材宜采用Q235、Q355、Q390、Q420、Q460和Q235GJ、Q355G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的规定。
4.1.2对耐腐蚀有特殊要求、绿色建筑要求和其他要求或处于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的承重结构,可采用耐候结构钢,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4171的规定。
4.1.3钢材质量等级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钢材的选用应遵循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接方法、工作环境、钢材厚度和供货价格等因素,选用合适的钢材牌号及材性;
2结构用钢材质量等级宜选用B级及以上等级,焊接结构不应采用A级钢;
3在T形、十字形和角形焊接的连接节点中,当其板件厚度不小于40mm且沿板厚方向有较高撕裂拉力作用,包括较高约束拉应力作用时,该部位板材钢材宜具有厚度方向抗撕裂性能即Z向性能的合格保证,其沿板厚方向断面收缩率不小于按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规定的Z15级允许限值。钢板厚度方向承载等级应根据节点形式、板厚、熔深或焊缝尺寸以及预热、后热情况等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