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954-2021 开钻前验收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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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石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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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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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5.020
CCS E 13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5954—2021代替SY/T5954—2004
开钻前验收项目及要求
Inspection items and requirements prior to spudding
2021一11一16发布 2022一02一16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天然气钻井的队伍能力,钻前工程,设备安装,钻井工程准备,生产保障,生活保障,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开钻前验收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的一开钻进前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23505石油天然气工业钻机和修井机
GB/T31033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
SYT5087硫化氢环境钻井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369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方钻杆、钻杆、钻链
SY/T5466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
SY/T5974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SY/T6199钻井设施基础规范
SY/T6202钻井井场油、水、电及供暖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队伍能力
4.1钻机能力
钻机按名义最大钻井深度和最大钩载分为11个级别,根据承钻井井深及最大载荷要求选择合理的钻机级别。具体要求应按GB/T23505执行。
4.2队伍资质
4.2.1甲级队具有承担国内外钻井施工的资格,可负责I级、Ⅱ级、Ⅲ级风险井的施工,
4.2.2乙级队具有承担国内各区域钻井施工的资格,可负责Ⅱ级、Ⅲ级风险井的施工,如负责I级风险井的施工,需经相关部门评估及制订针对性的措施和预案,并对重点工序环节进行监管。
4.2.3达标队(丙级队)原则上只允许承担本区域钻井施工的资格,可负责Ⅲ级风险井的施工,如负责Ⅱ级风险井的施工,需经相关部门评估及制订针对性的措施和预案,并对重点工序环节进行监管。
注:钻井风险分级:
I级风险井:地层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大于150mg/m3的井、井深大于6000m的超深井、以开发气藏为目的井、无任何实钻资料可参考的预探井。
Ⅱ级风险井:只有部分钻井、地质、测井资料可供参考的预探井,预测气油比大于300的井,含浅层气的井,采用欠平衡工艺技术施工的井。
Ⅲ级风险井:I级、Ⅱ级风险井规定之外的井。
4.3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应满足钻井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安装、钻井施工、钻井设备及设施的使用与保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