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0799.6-201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6部分:光伏电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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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DW10799.6—201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6部分:光伏电站部分
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working regulations of power safety-Part 6:Pv power station
2020-04-17发布 2020-04-17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人员在光伏电站作业现场应遵守的总则、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一般安全措施、在光伏发电单元上的工作、光伏电站升压站高、低压设备上工作的要求、光伏电站线路、电缆上的工作、二次系统上的工作、起重与运输、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并网型光伏电站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应与本部分条文相抵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50-2008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
GB/T35727一2017中低压直流配电电压导则
GB/T35694一2017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
GB3787-201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5905-201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9465高空作业车
GB26859一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一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Q/GDW1799.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以下、直流标称电压3000V(±1500V)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改写GB/T35727一2017,定义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①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②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operat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3.4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emergency repair work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3.5
设备双重名称dual tags of equipment
设备名称和编号。
3.6
双重称号dual title
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3.7
光伏组件photovoltaic(PV)module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太阳电池组件。
[GB/T35694一2017,定义3.1]
4总则
4.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部分。
4.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a)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b)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c)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d)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e)进入光伏发电单元开展工作时,应保证有2人及以上同时在场。
4.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a)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b)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部分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c)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应遵守GB26859一2011第4.1.3条和GB/T35694一2017第4.27条的规定:
4.4教育和培训:
a)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b)作业人员对本部分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c)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d)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部分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4.7雷雨、高温、五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宜进行户外巡视和作业:对于具有跟踪系统的光伏电站进行维护检修时应注意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和起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