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编号规则与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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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编号规则与标识要求
一、门、阀、活门类防护设备编号规则与标识要求
1.序列编号
1.1 编号结构
门、阀、活门类防护设备序列编号为企业所在省级行政区域编号(2 位)、省内企业编号(3 位)、防护设备标准图集中规定的产品类别序号(图集编号 2 位,产品类别序号 2 位)、生产日期(年份 4 位,月份 2 位)、生产序号(3位),共 18 位。
例如:编号为 01 001 0101 201905 123
代表为 北京市,试制工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RFJ01-2008 中的钢筋混凝土单扇防护密闭门,生产日期为 2019 年 5 月份,第 123 樘。
1.1.1 行政区域编号
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行政区域代码见下表。
表 1 企业所在省级行政区域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