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627-2020 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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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120.50
K31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627—2020代替JB/T11627一2013
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
Resettable fuses
2020-08-31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标准额定值、标志、尺寸和端子、电气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保持电流不超过30A、由聚合物正温度系数材料(PPTC)构成的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
注: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可用于电池、开关电源、IT产品(如手机、USB等接口)、照明器具等产品的保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04一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2421.1一2020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2423.1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4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2423.5一2019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2423.10一2019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2423.2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M:低气压
GB/T2423.28一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T:锡焊
GB/T2423.60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U:引出端及整体安装件强度
EC60068-2-58:200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58部分:试验方法试验Td:表面贴装式元件的可焊性、耐金属镀层熔化和耐焊接热试验方法[Environmental testing一Part 2-58:Tests-Test Td:Test methods for solderability,resistance to dissolution of metallization and to soldering heat of surface
mounting devices (SM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器件device
用于实现某一特定目的或完成某一特定功能的一种机件或零件。本标准中器件指构成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熔断及自恢复功能的主体元件。
3.2
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resettable fuse
一种用于电路保护的被动性器件。
注:当电路出现过载或因过载而产生超温的情况时,其利用PT材料的电阻值随温度升高而阶跃升高的特性来切断电路,从而达到保护电路的目的:而在故障排除及断电后,其又能自行复位。
3.3
带引线的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resettable fuses with wire teminations
直接焊接到印制电路板上,并将引线插入到相应的已设计好的孔中的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
3.4
表面贴装的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surface mount resettable fuses
通过焊料或其他方式将其导体直接附着到印制电路板的表面上,而不需要将其引线插入到相应的已设计好的孔或插槽中的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
3.5
零功率电阻值zero power resistance
在给定的温度环境下,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在由其内部发热而引起的电阻值变化对于测量总误差而言可以忽略不计的条件下所测的电阻值。
注:PTC热敏元件的任一电阻值均与所加的电压模式(交流、直流)和电压高低有关。
3.6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nominal zero power resistance
小型熔断器零功率电阻的参考值。
注:对于该值的给出,产品详细规范中宜说明下列测量条件:
—参考温度,优选25℃:
—所使用电压(DC或AC)。
3.7
电阻-温度特性曲线characteristics curve between resistance and temperature
在给定的条件下,表达测得的小型熔断器的零功率电阻与温度之间关系的曲线谱图。
4通用要求
4.1试验的一般条件
4.1.1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应在下述标准条件下进行:
一基准温度(25士2)℃(或者由制造厂规定的温度):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kPa~106kPa。
所有试验的温度波动应控制在±2℃以内。
当在规定温度以外的温度下进行试验时,应将试验结果校正到规定温度时的值。
4.1.2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进行。
如果试验样品有多个额定温度或多个电气额定值,试验应在每个温度和额定值下进行,除非一个温度或电气额定值能代表其他的额定值。
4.1.3需要封闭控温的所有试验都应在规定试验温度下将试验样品放入一均匀、不传导、无腐蚀、不衰减的介质中,在记录测量结果以前试验样品应已达到热稳定。
热稳定是指在试验过程中,热电偶测量的温度值连续3次变化不超过1℃时的状态,每次测量之间的间隔不少于5min。
4.1.4试验报告中应记录试验过程的环境温度。
4.1.5试验过程中,试品不应暴露在气流、太阳光直接照射或者其他可能引起误差的环境当中。
4.1.6规定要求干燥时,在测量之前,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采用程序I或程序Ⅱ的条件加以处理。
a)程序I:在温度为(55±5)℃、相对湿度不超过20%的烘箱中放置(24土4)h;
b)程序Ⅱ:在温度为(100±5)℃的烘箱中放置(364)h。
将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从烘箱中取出后应放在具有适当干燥剂(如硅胶或活性氧化铝)的干燥器中冷却并保持到规定的试验开始时,才从干燥器中取出。
要求恢复时,自恢复式小型熔断器应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