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建房通用图集(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缮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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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建房通用图集》
DaLi Practical atlas of rural housing construction
(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缮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 for reinforcement and repair of traditional residential buildings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理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大理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和乡村建设工作,不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农房设计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明显突出。
大理是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民族文化积淀多元而厚重,被誉为“文献名邦”,有白、汉、彝、回等13个世居民族,辖12县市、112个乡镇(街道)、1153个村(居)委会,2020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333.76万人,乡村人口190.65万人。大理州良好的民俗基底,厚重的历史沉淀,千百年来孕育了丰富多元的文化遗产,大理民居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大理民居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日益显现出无穷的魅力,承载着丰富的历史、社会和文化信息,这些带着浓郁乡土历史气息的古建筑、古民居是各族先民们创造的物质文化精华,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更是 大理数千年农耕文化的缩影,他们体现了自然、建筑与人三者之间和谐共荣的关系。
农村传统民居修缮和农房设计和建设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要看到,我州农房的设计建造水平亟待提高。为了加快实施我州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风貌管控,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独具特色的美丽大理,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广大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者,集思广益,组织大理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建房通用图集》(以下简称《图集》),图集分三册,第一册为传统民居加固修缮技术指南,第二、三册为农村建房实用图集。《图集》本着注重大理民居建筑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充分体现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建筑形式丰富、图纸文字并茂,从设计上坚持“经济、适用、绿色、美观、安全”的指导思想,积极创新,力求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农民现代化生产、生活的需要,也符合住宅建设技术政策和现行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标准,适当控制建筑面积,争取使农民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图集》不仅是大理州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一项工作成果,也是对外学术交流的范例,是广大人士进一步了解大理的一个窗口。
1. 为科学指导大理州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结合大理州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图册。
2. 大理州各县市均处于 7 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大多数农村建筑仍为传统的土木砖石类结构,沿袭传统和民俗习惯施工,抗震措施不足,造成抗震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经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专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洱源“3·03”、漾濞“5·21”漾濞地震的现场调查分析,农村住房大多是穿斗式及生土墙房屋,发现木构架房屋个别柱脚位移,少数墙体倒塌,部分局部倒塌,多数开裂、墙体外闪,普遍梭掉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提高农村住房的抗震能力,在农村住房修缮加固过程中,遵循科学防震, 主动减灾的原则,采取安全、适用、经济的技术措施,是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抗震设防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简单有效、经济合理(可行)。
3. 本图册分为三册,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缮技术指南;第二册、第三册:农村建房实用图集。
4. 农村住房加固修缮技术指南对采用砌体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农村民居,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建造或加固。
5. 对于新建的农村民居房屋,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 墙体与屋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6. 本技术指南所指的农村传统民居结构形式包括:木构架承重的结构体系,砖砌体承重木楼、屋盖体系及单层生土墙承重木屋盖体系。
在新建或加固中应特别注重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同一房屋不应采用木柱与砖柱、木柱与石柱混合的承重结构,也不应采用砖墙、石 墙、土坯墙、夯土墙等不同墙体混合的承重结构;对于出现此类对抗震不利的结构形式的既有农村民居,应在加固或拆除重建时予以改正。 抗震措施以提高结构的整体性、墙体抗倒塌能力和节点连接强度为主线。主要措施有:配筋砖圈梁,配筋砂浆带,斜撑、剪刀撑,连接用的 扒钉、铁件、墙揽,生土结构的木构造柱等。
7. 在农村民房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应特别注重综合减灾,尤其在选址、规划等方面充分考虑抗震减灾的需要,成片建设时,应统一 规划、统一设计,宜履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验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8. 为鼓励农房建设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的建筑,提高房屋的抗震性能。我院按照现行规范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编制了农村建房实用图集(第二册,第三册),建议优先采用。
9. 大理州农村住房多为传统民居,房屋大多为木结构,为方便群众,在本图册中设计了不同层数和面积的木结构农村民居施工图,供相关部门和建房户参考使用,并针对此次地震主要震害表现编制了二个案例的认定及加固改造方案。
10. 本图册由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县市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编写组。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我州农村住房修缮加固的技术指导,建设安全、经济、实用的农房,提升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制定本 技术指南。
1.2 农房建筑结构质量应符合抗震要求。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文件确定。
1.3 农房功能应实用,满足村民基本生活及健康条件,符合村民生产和生活习惯。
1.4 农房设计应因地制宜,体现民族及地方的传统文化,节约用地,兼顾建筑节能。
1.5 农房施工应安全可靠,切实可行,易于施工。以建筑工匠为骨干,村民参与,政府督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 组织的作用。
1.6 建房材料应尽量使用当地资源,厉行节约。
1.7 农房建设应尊重村民意愿,自力更生,政府帮扶。
1.8 农房修缮加固应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第二章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防目标
2.1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8和9度地区村镇低造价农居的抗震设计、修复加固与施工。注:本技术指 南“7、8、9度”为“抗震设防烈度为7、8、9度”的简称,下同。
2.2 本技术指南农房系指农村与乡镇中层数为一、二层,采用木楼(屋)盖的一般民用居住房屋。包括砖木结构房屋、 木结构房屋、生土结构房屋和石木结构房屋。
2.3 本技术指南以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CJ161为主要依据,重建和加固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 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 时,主体结构不致严重破坏,围护结构不发生大面积倒塌。
2.4 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当震后其地震基本烈度进行调整时, 应按调整后的烈度采用;已编制抗震防灾规划的村镇,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2.5 轻微受损的农房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先组织开展房屋危险等级认定,并根据认定结论进行处理。
2.6 本技术指南与图集配合使用,各种结构类型有关构造措施详细做法见SG618-1~ 4《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和 《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2018。
第三章 抗震设计和加固基本要求
3.1 建筑设计和结构体系
3.1.1 房屋体型应简单、规整,平面不宜局部突出或凹进,立面不宜高度不一。
3.1.2 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横墙布置宜均匀对称,在平面内应闭合;
2、抗震墙层高的1/2处门窗洞口所占的水平横截面面积与总水平截面面积的比率,对承重横墙不应大于25%,对 承重纵墙不应大于50%;
3、烟道、风道不应削弱承重墙体;
4、二层房屋的楼层不应错层,不宜设置悬挑楼梯; 5、木屋架应采用传统的穿斗式和抬梁式。
3.1.3 新建房屋应注意结构体系的明确性,不应在同一房屋采用木柱与砖柱、木柱与石柱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也不 应在同一层中采用砖墙、石墙、土坯墙、夯土墙等不同材料墙体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在加固过程中如遇此类混合承 重的情况,应在加固同时予以局部改建。
3.2 整体性连接构造一般规定 3.2.1 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当不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2.2 突出屋面无锚固的烟囱、女儿墙等易倒塌构件的出屋面高度,8度及8度以下时不应大于500mm;9度时不应大 于400mm。当超出时,应采取拉接措施或拆矮。
3.2.3 横墙和内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5m;外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8m或开间尺寸的一半。
3.2.4 门窗洞口过梁的支承长度,6~8度时不应小于240mm,9度时不应小于360mm。
3.2.5 墙体门窗洞口的侧面应均匀分布预埋木砖,门洞每侧宜埋置3块,窗洞每侧宜埋置2块,门、窗框应采用圆钉 与预埋木砖钉牢。
3.2.6 当采用冷摊瓦(小青瓦)屋面时,底瓦的弧边两角应设置钉孔,可采用铁钉与椽条钉牢;盖瓦与底瓦宜采用 石灰或水泥砂浆压垄等做法与底瓦粘结牢固。
3.2.7 当采用硬山搁檩屋盖时,山尖墙墙顶处应采用砂浆顺坡塞实找平。
3.2.8 屋檐外挑梁上不得砌筑砌体。
3.3 结构材料和施工要求
3.3.1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实心砖的强度等级:烧结普通砖不应低于MU7.5;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MU15;
2、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烧结普通砖、料石和平毛石砌体不应低于M2.5。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 M5。用于修 复及抗震加固时,应不低于M5,且应比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3、钢筋宜采用HPB300、HRB335 和HRB400热轧钢筋;
4 、铁件、扒钉等连接件宜采用Q235钢材;
5、木构件应选用干燥、纹理直、节疤少、无腐朽的木材;
6、生土墙体土料应选用杂质少的粘性土;
7、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3.3.2 拆除的震损房屋的建筑材料如砖、木材、石材等,基本完好并且满足上述要求时,可清理干净后用于重建房 屋, 以降低成本;倒塌的生土墙体可将土料打碎后还田,也可用于制做土坯或用做夯土墙土料。
3.3.3 加固用材料的强度等级应满足3.3.1条的规定并不应低于原房屋的材料强度等级。
3.3.4 施工除各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HPB300(光圆)钢筋端头应设置180°弯钩;
2、外露铁件应做防锈处理;
3、嵌在墙内的木柱宜采取防腐措施;木柱伸入基础内部分必须采取防腐和防潮措施;
4、配筋砖圈梁和配筋砂浆带中的钢筋应完全包裹在砂浆中,不得露筋;砂浆层应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