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固定总价合同漏项-江苏
所属地区:江苏
提问日期:2022-04-21 19:55:07
提问网友:许浩
一个工程项目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文件与合同的工程承包范围里有某项工作内容,但是甲方在编制清单的时候漏项了,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发现这个漏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计变更要取消这个漏项项目,发现工程量清单里没有这个项目,但是按照市场价定了单价把这个项目的价格算出来后,要在总价合同金额里扣回这部分的工程款,理由是招标文件和合同里已要求了这项工作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要求这部分的费用就相当于在其他清单项里综合了这个项目的费用,甲方这么做是否可行,为什么
解答网友:懂点装修
承包方没有追究招标方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的责任已经属于对他们最大的尊重,他们还在此展示法盲风采,要在总价合同金额里扣回这部分的工程款,理由是招标文件和合同里已要求了这项工作内容。
以后清单项目最好就列一项,如1#楼,项目特征描述里一句话,包括所有施工内容。
看谁愿意上当,谁去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