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3/T 1267-2022 城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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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6215-2022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
DBJ33/T1267-2022
城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barrier-free facilities in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2022-02-16发布 2022-06-01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安全和方便使用,改善人居环境,方便居民的生活,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城市居住区的道路、居住绿地、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1.0.3城市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居住区urban residential area
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简称居住区。
2.0.2无障碍设施barrier-free facilities
保障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与民用建筑工程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2.0.3无障碍坡道accessible ramp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人员通行的坡道。
2.0.4无障碍路线accessible path
根据不同的城市空间、场地条件、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所确定的无障碍通行闭环流线,以及该流线所串联的重点无障碍设施布局。
2.0.5平坡地形ramp terrain
地面坡度不大于1:20,且地坪过渡高差不大于10mm的地形。
2.0.6社区无障碍服务community accessible service
为社区居民提供紧急呼叫系统、家庭无障碍改造、参与各类社区活动等社区服务。
3基本规定
3.0.1无障碍设计应以人为本,遵循通用、共享、融合的原则,创建和谐宜居的环境,保障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3.0.2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信息交流建设和无障碍服务等内容。
3.0.3新建城市居住区及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3.0.4城市居住区、居住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路线设计和标识引导规划,连接场地和建筑出入口、无障碍停车位、人行道和各类室外活动场地,并应与周边街坊无障碍路线相连通。
3.0.5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周边尚未建设或尚未建成无障碍设施的,应预留无障碍衔接条件。
3.0.6无障碍设施应满足坚固、适用、美观和经济的要求,造型和色彩应与居住区整体环境及建筑风格相协调。
3.0.7室内无障碍设施的建筑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规定。
3.0.8居住区应利用无障碍设施为居民提供社区无障碍服务。
4通用无障碍设施
4.1无障碍坡道
4.1.1居住区及居住建筑的人行出入口、无障碍路线有台阶时应同时附设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
4.1.2无障碍坡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
4.1.3无障碍坡道的高度超过0.30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4.1.4无障碍坡道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4.1.5无障碍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
4.1.6无障碍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坡道的通行净宽度,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
4.1.7当一个平台连接多个坡道时,其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其连接的最宽坡道的宽度。
4.1.8设置扶手的无障碍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4.1.9无障碍坡道应设置无障碍标志。
4.2无障碍出入口
4.2.1无障碍出入口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地面坡度不大于1:20的平坡出人口;
2同时设置台阶和无障碍坡道的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