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3163-2020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附件大小:1.06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4-22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13.220
CCS C 81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3163—2020代替DB65/T3163-2010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Code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in rural areas
2021-01-01发布 2021-02-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制度与管理、消防宣传与培训、消防工作档案、检查方法和内容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9农村防火规范
GB5031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T35547乡镇消防队
3术语和定义
GB13495.1、GB15630、GB50016、GB50039、GB50313、GB/T3554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微型消防站micro volunteer fire station
乡镇、村组建的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
4总则
住信
4.1乡(镇)、村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4.2乡(镇)、村的公共消防设施的标识应按照GB13495、GB15630有关规定执行。/
4.3乡(镇)、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应满足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