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GBB01-2021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功能分类和编码标准(试行)
附件大小:1.5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4-23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附件 3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标 准
NJGBB 01-2021
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建筑功能分类和编码标准
Standard for building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nanjing
(试行)
2021-02-01 发布 2021-03-01 实施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 布
1. 范围
为提升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BIM报建信息化水平,促进规划审批的精细化管理,规范按功能划分的建筑物分类和编码,实现规划用地性质与建筑功能、建筑功能与功能空间之间的关联,推动工程建设项目BIM规划报建数据的共享、更新、统计等相关应用,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按功能划分的建筑物的分类和编码。
规划报建建筑信息模型除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T51269-2017 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宁规规范字〔2017〕3 号)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 GB/T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3 术语
3.1建筑物(building)
指具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能够形成一定的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需要
的工程实体。不包括构筑物(如纪念碑、单位大门、围墙、广告牌位、标示物、桥梁、涵洞、地下室通
风口等)和小型建筑小品(如独立的亭子、有顶盖的观景平台、独立的花架连廊、人防出入口、电话亭、
治安岗亭、建筑面积 10 小于平方米的单位门房等)。搭建物(如工棚、窝棚、菜棚、看守棚等)和代用
物(如用作建筑物使用的集装箱、大型包装箱、废旧汽车、船体及火车车厢等)作为临时建筑物,在编
码时区别表示。
3.2建筑功能分类
按照功能划分建筑物。
3.3空间功能分类
按照功能划分的建筑空间。
3.4用地分类
按照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分类,主要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1
3.5用地兼容
指单一性质用地允许两种或两种以上跨地类的建筑与设施进行兼容性建设和使用。 4 分类与编码方法
4.1 编制原则
基于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中建筑功能分类,依据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 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2017,制定本文件。
4.2 分类
4.2.1 本文件按功能维度采用线分类法对建筑物进行划分,详见附录 A 建筑功能分类表。
4.2.2 本文件按层级分为一级类目“大类”、二级类目“中类”、三级类目“小类”。
4.2.3 一级类目“大类”,是对建筑物从功能划分的大类,类目名称符合该大类建筑物功能特征。
4.2.4 二级分类“中类”,一般是大类类目的逻辑性类推。
4.2.5 三级分类“小类”,一般是中类类目的逻辑性类推。
4.3 编码
4.3.1 编码结构
4.3.1.1 分类对象编码由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和小类代码组成,相邻代码层级之间用英文字符“.”隔开,如图 1 编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