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JB-0038-2020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大小:1.4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4-24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
T/YJB-0038-2020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crete Structural Self-waterproofing of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20-X-XX发布 2020-X-XX实施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
1 总 则
1.0.1 为保证河南省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设计和施工质量, 实现防水使用年限与结构寿命等同,符合绿色环保、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及河南省的技术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 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于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管廊工程、箱涵、蓄水池、水利工程等地下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自防 水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国家现行 有关环境保护、安全与劳动防护的要求,并应采取相应措施。
1.0.4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 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刚性防水
刚性防水是指由不易变形的构配件通过构造连接而成的防水 设置。
2.0.2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体系属于刚性防水技术,是指结构主体采用 优化配筋和掺加抗裂、防水的混凝土外加剂,同时对变形缝、后浇 带、施工缝等细部构造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并根据工程需要增设刚 性防水附加层或构造防水措施,形成主体结构不依赖于外设柔性防 水层的防水体系。
2.0.3 自防水混凝土
自防水混凝土是结构自防水体系的主要材料,通过掺加具有防 水、缓凝、抗冻、防腐、阻锈等功能防水剂制备,有别于防水混凝 土的是除了抗渗性能外,还具备控制混凝土裂缝、提升混凝土强度、 自身材料具备良好的化学相容性、质量稳定、耐久性强等性能。
2.0.4 附加防水层
附加防水层是指做在自防水混凝土基面的不易变形的防水材 料层。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标准规定的水泥基涂料防水层、水泥砂浆 防水层等刚性防水材料。
3 防水设计
3.0.1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 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3.0.2 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应在搜集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环境、现场 施工条件和周边环境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规划、结构设计、 材料选择、结构耐久性和施工工艺等确定。
3.0.3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2 自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其他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3 其他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4 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 量保证措施;
5 工程的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 的防倒灌措施。
3.0.4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使用年限应与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等 同。
3.0.5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的规定。
3.0.6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出室外地坪完成面不应小于 500mm。
3.0.7 地下工程主体结构采用自防水混凝土,底板(筏板)、侧墙、 顶板的结构自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自防水设计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小于 P10;
2 变形缝内侧应增设排水盲管:施工缝、穿墙螺栓孔、穿墙 管道根、预留通道接头等防水节点应强化处理;
3 地下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不得对人体、生物和水土环境 产生有害影响。
4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4.1 一般规定
4.1.1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应进行设计,并应做到定级准 确、方案可靠、施工简便、耐久适用、经济合理。
4.1.2 附加防水层与自防水混凝土基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可靠, 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 应具有良好的结合性和耐久性,若采用两种以上外加剂混合使用的 工程,应进行化学相容性检测,并出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报告方可施工。
4.1.3 自防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搅拌站与施工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的性能检测项目,应根据设计与 施工要求而定,如坍落度、坍落度经时变化、凝结时间、抗压强度 和抗渗性能等。
4.1.4 自防水混凝土所采用的外加剂氯离子含量应小于 0.1%,不 宜使用钙矾石、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和多功能复合型(2 种或 2 种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胀剂。
4.2 原材料
4.2.1 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水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尚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品种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 品种或掺加相应掺合料。
3 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2.2 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的规定,其级别不应低于 II 级;
2 硅粉应符合《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 27690 的规定;
3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 矿渣粉》GB/T 18046 的规定;
4 火山灰质材料应符合《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 材料》JG/T 351 的规定;
5 石灰石粉材料应符合《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18 的规定;
6 复合掺合料应符合《混凝土用掺合料》JG/T 486 的规定;
7 使用其他掺合料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4.2.3 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砂、石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 准及检验方法》JGJ 52 的规定。 4.2.4 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4.2.5 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外加剂应为多功能复合型水剂,其性能 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